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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写
   https://www.fubuwang.com 2023-09-08 21:08:56
核心提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写装饰装修 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年 月 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及相关法律、 法规 的规定,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写

装饰装修 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年 月 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及相关法律、 法规 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工程地点: . 1.3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纸》)。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 工程期限 历天,开工日期年 月 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施工期以材料进场日第二天起计算)。 1.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过程中有增减项目的,由双方协商同意并签名确认后增减该部分费用。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同意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 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如甲方不采取必要保护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损失的,有甲方自行负责。

3.2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交纳物业管理处和报批的全部费用 3.3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 3.4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物业管理处之间的关系; 3.5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各项工作; 3.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3.8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用的自购材料。 第四条 乙方义务 4.1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监理,负责本 合同履行 ;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3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图纸或说明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4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双方签名确认,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 6.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 甲方未按期支付 工程款 ,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 合同生效 后,甲方按下规定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签定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 %,即 元。 第二次:木工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 %,即 元。 第三次:扇灰油漆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 %,即 元。 第四次:工程完工及竣工验收后,结算完毕,甲方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5%,即 元。

8.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算工程尾款。 8.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收据。

甲方所支付的工程款,以乙方财务部开出并盖财务专用章收据为准。 8.4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12个月。 第九条 双方责任和工期延误处理 9.1以下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应当顺延: (1)不能提供水、电; (2)不能保证每天8小时以上工作时间(含 加班 ); (3)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 (4)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5)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增加施工项目; (6)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 (7)逾期验收或无故怠于验收; (8)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9.2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工期不顺延: (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造成人员伤害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5)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3 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受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4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9.5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 合同终止 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6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 违约金 元。

9.5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条 关于设计和施工及验收的约定 10.1乙方设计师完成的施工图,必须在商定的时间内会同甲方审图,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10.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进行施工(安装)。 10.3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图纸、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时间、材料等。

乙方根据变更要求,尽快向甲方提交变更所采取的措施、增减的造价,因停工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材料耗损、费用损失等清单,并报告甲方。甲方收到报告后两天内做出签字答复或协商解决。 10.4隐蔽工程验收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验收期为两天。

甲方未按时验收的,乙方可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蔽记录,对乙方的自行验收结果,甲方应予以承认。 10.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建 筑 装 饰 工 程 施 工 合 同(GF-96-0206)乙 种 本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制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乙种本)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 工程质量: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 甲方工作2.1 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间,清楚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列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2.3 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建立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2.5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2.6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 乙方工作3.1 参加甲方主持的工程例会,安排合理的施工方案。3.2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决算。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古木不受损坏。

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第4条 关于工期约定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时开工或中途无辜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规范及标准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及省质量评定合格标准。乙方负责办理相关验收手续且不向甲方收取验收费用。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5.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5.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7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既是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1) 固定价格(总价或单价)(2) 固定价格加%包干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 可调价格:参照本工程预算书综合单价和取费率按实际工作量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一年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按最终审计价一次结清。拨款分 次进行拨款 %金 额(元)6.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

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 天内,结清尾款。第7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7.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有一方承担运输费用。

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有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 %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7.2 凡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 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装饰工程合同

装饰工程合同范本 (一)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表人: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人: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室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在此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几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1.6工程期限日; (1开工日期 年月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日为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年月日(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1.7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图纸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取暖。 4.3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支付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工。

4.5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凡必须涉及4.6款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由房屋处管理部门批准。 4.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管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竺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高,敲、凿、钻等主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程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无阻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预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 5.4、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家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

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 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和经行政部门批准具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部门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双方对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其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

8.3甲方未按合同预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 8.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5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标准执行。

9.2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具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交尾款,签署保修单,提交不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也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上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1.2工程进度过半,是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完成为办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果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篇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外门脸底商平开门、旋转门、铁艺装饰门楣工程。 1.4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前竣工。 1.5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装饰验收标准(JGJ73―91)。 1.6结算方式:按双方约定单价为结算依据。

注:(双方约定单价明细为本合同附件) 1.7合同价款: (人民币大写): 注:(按双方约定单价和实际工程量为结算依据) 第2条甲方工作 以上只作为首付款依据,施工图由乙方自行设计,经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施工。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及甲方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 3.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小时以上(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5、此工程于月日日供热,若供热前乙方需保证封闭结束,如不能封闭需考虑临时封闭措施。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优良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此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7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但甲方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乙方应向总承包方提供相关资料以备主体验收。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

: 6.2、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签定合同之日后,甲方首付款%。 第二次付款工程完成%以上,付款%。 第三次付款工程完成%,付款%。 第四次付款按双方商定结算价格结清,付款%。

第五次付款尾款%质保金年。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修改方案,因甲方不进行修改方案,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8.5、因施工所造成一切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第9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额%的日违约金。由于甲方无故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甲方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日滞纳金 9.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3、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承包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有关机关审定具有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 3、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其中: 材料费:,人工费: 管理费:,设计费: 垃圾清运费:,税金(3.41%): 其他费用: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二、材料供应 1、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发包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承包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书面提出,发包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发包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承包方验收,由承包方负责保管,承包方可收取发包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2、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承包方对发包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饰,非经发包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如承包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发包方。 4、承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如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发包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方设计施工方案。 3、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承包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双方商定。凡发包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发包方自负,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发包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承包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发包方应予承认。事后,若发包方要求复验,承包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承包方应提前三天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

如发包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承包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发包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承包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安全生产: 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

承包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发包方责任的,发包方负责和赔偿;属于承包方责任的,承包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工程价款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结算:详见《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发包方工作: (1)发包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承包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承包方进行现场交底。

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承包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承包方工作: (1)参加发包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指派为承包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承包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承包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承包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方。 (3)未经发包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发包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发包方应补偿承包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方付承包方元;发包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由于承包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承包方按发包方已付款的%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 3、发包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承包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发包方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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