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发包承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省重点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秩序,维护发包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省重点建设工程发包承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省重点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实行招标投标制。
招标投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守信的原则。第四条 省计划与经济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重点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交易管理。具体业务委托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以下称省交易管理机构)管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各自的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省重点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交易管理工作。
第二章 招标发包第五条 省重点建设工程的可行性报告或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法人或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统称发包单位)应当持有关文件资料向省交易管理机构申请发包登记。第六条 工程发包必须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条件;不具备条件的,不得发包。第七条 鼓励发包单位委托具有招标资质条件的咨询单位代理发包。
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发包单位,经省交易管理机构核准,可以自行组织发包:(一)具有法人资格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二)有与招标发包内容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三)具有工程招标发包业绩;(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 工程发包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建设监理、咨询服务以及工程总承包等。提倡对工程实行建设全过程或某一建设阶段的总承包。
单位工程必须整体一次发包,不得肢解发包。第九条 工程发包交易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条件,并经省交易管理机构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省交易管理机构确认,可以议标或直接发包:(一)单项临时、辅助性工程施工造价预计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二)勘察设计、建设监理、咨询服务、材料设备采购的单项合同价格预计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三)保密、抢险、救灾、涉及国家安全等特殊工程。工程发包交易活动应当在工程交易中心进行。第十条 发包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组建招标决策组织,报省计划与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负责招标工作中重大事项的决策。招标决策组织成员以发包单位和投资单位代表为主,必要时,有关部门代表参加。
招标决策组织应当组建评标专家组,其成员由发包单位、投资或贷款单位及咨询单位的技术、经济、法律等5人以上专家组成。发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专家代表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其余专家代表应从咨询专家网中随机选聘。工程设计招标应当有规划、环保等方面的专家参加。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不得进入评标专家组。
评标专家组成员名单应当保密,并报省交易管理机构备案。第十一条 公开招标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一)招标单位向省交易管理机构提出招标发包申请;(二)组建招标决策组织;(三)在省交易管理机构认定的信息报刊、网络和工程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编制、发放投标资格预审文件;(四)审查投标单位资质条件,确定合格投标单位,报省交易管理机构备案,发出招标通知书或招标邀请书;(五)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报省交易管理机构审定;(六)发放招标文件,召集标前会议,踏勘工程现场;(七)组织招标答疑,以书面形式发送各投标单位;(八)投标单位编制、递交投标书,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保函;(九)组织评标专家组,制定评标、定标方法;(十)组织开标;(十一)评标、决标,决标报告、决标通知书报省交易管理机构核准;(十二)发出决标通知书,签订合同,招标投标双方按规定缴纳招标投标有关费用;(十三)投标单位退还设计文件等有关资料,招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邀请招标和议标的程序可以根据招标内容适当简化。第十二条 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的主要依据,一经发出,不得撤回。
招标文件应当采用规范格式,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投标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工程勘察设计资料及技术规范。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的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文件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月1日起 浙江对部分建筑行业项目工程总承包施行新要求
近日,浙江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两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提出了新要求。意见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浙江是全国首批工程总承包试点省份,2014年试点以来,先后制定出台《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关于深化建设工程实施方式改革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指导意见》《浙江省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试行)》等。
经过连续几年积极稳妥实施,带动全省工程总承包工作由点到面、有序推进,全省已累计实施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总承包项目2500多个,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工程总承包推进中仍然存在设计和施工“两张皮”、招投标环节不够规范、企业总承包能力不够强、合同计价纠纷时有发生等问题。 《实施意见》旨在解决当前存在问题,加快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营造鼓励工程总承包发展的市场环境,促进全省建筑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稳步推进工程总承包。
明确:按照国资先行、稳步推进原则,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的项目带头实施工程总承包。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单独立项的专业工程项目可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的项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大力培育工程总承包单位,具有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的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下资质;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鼓励各地培育一批具有工程总承包综合管理能力的骨干企业,以及具有设计、施工、研发一体化综合能力的专业企业。
培养工程总承包管理队伍,鼓励施工单位引进设计人才,鼓励设计单位引进施工管理人才。 规范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和承包。提出: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及自身管理能力等,合理选择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对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等前期条件清晰、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项目,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发包。工程总承包项目评标一般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报价评分权重不宜低于50%。工程总承包合同宜采用总价合同,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情形外,合同总价一般不予调整;确因工程项目特殊、条件复杂等因素难以确定项目总价的,可采用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优化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
明确: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设立实体项目管理机构,设置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由一家工程总承包单位承包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业务。对项目的分包提出: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进行分包。
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转包,也不得将项目的全部设计和施工业务肢解后发包给其他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提出: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分包单位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负责。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承包范围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不免除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
规范联合体承包管理。提出:以联合体方式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提倡由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方应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别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业务。鼓励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将工程款拨付给联合体牵头人。鼓励由联合体牵头人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实施意见》还提出了我省工程总承包发展的工作目标,到2022年,全省培育80家以上具有独立工程总承包综合管理能力的骨干企业;到2025年,培育200家以上具有独立工程总承包综合管理能力的骨干企业,其中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50家以上,工程总承包配套政策基本健全,工程总承包市场基本成熟。
浙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人员等级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特级资质标准:一、企业资信能力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科技进步水平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3、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
4、企业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5、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四、代表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3项,工程质量合格。
1、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筑物; 2、28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建安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一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二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1)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3)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5)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6)单项建安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8000万元以上。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三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6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3)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5)单项建安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700万元以上。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400万元以上。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特级企业:1、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3、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4、特级资质的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注: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物)工程。
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内、外部的装修装饰工程,上下水、供暖、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装工程。
浙江十大建筑公司排名
浙江十大建筑公司排名:1,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浙江东海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
3,浙江宝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浙江中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7,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恒元建设控股集团有效公司。10,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十大建筑公司介绍:1.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品牌成立于1984年,拥有一流的设计和建筑能力,更是走出国门参与全球建设。2.浙江东海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浙江东海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在工业,商业都有布局,还包括港口,铁路等基建项目。3.浙江宝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宝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浙江十大建筑公司之一,要知道浙江乃至全国许多地标建筑都有这家企业参与。
4.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全国都很受欢迎,拥有一流的品质和口碑,实力排名前列。5.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业务范围,包括桥梁,房地产,市政工程以及装饰材料等等。6.浙江中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67年,经过多年发展已经成为浙江知名企业,业务更是拓展到全国。
7.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大型现代化企业,旗下业务更是包括建筑,房产,能源等多个领域。8.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水利工程,特种结构,市政项目拥有一流的施工经验。9.恒元建设控股集团有效公司:恒元建设控股集团有效公司位居浙江十大建筑公司排名前列,建筑设计、工程建设方面很有名。10.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至今已经有五十多年历史,拥有国内一级建筑资质,承接多项大型建筑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