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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https://www.fubuwang.com 2023-09-02 20:04:38
核心提示:哈尔滨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加强建筑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

哈尔滨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加强建筑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除以粘土为主要原料烧结的实心、空心、多孔砖以外的墙体材料。

本办法所称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活动中,采用节能技术和产品,使建筑物达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的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市、县(市)墙体材料改革建筑节能办公室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鼓励采用新型建筑结构体系,开发和推广使用新型非粘土砖、建筑砌块、建筑板材、高掺量利废制品等新型墙体材料。鼓励开展建筑节能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使用先进的节能技术、材料和设备。第六条 对在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对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进行登记确认,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目录。第八条 禁止新建、扩建、改建实心粘土砖生产线。第九条 本市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零零线以上的墙体以及临时建筑设施,停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时限:(一)在内环路以内区域建设的,自2003年12月31日起停止使用;(二)在二环路以内区域建设的,自2004年12月31日起停止使用;(三)在本市城市规划区以内建设的,自2005年6月30日起停止使用。

在本条前款规定的区域内停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后,属于一、二、三类保护建筑、保护街区内需要保持原建筑风貌的建设项目和其他维修项目,需要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应当经市墙体材料改革建筑节能办公室审查同意。第十条 新型墙体材料的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未达到质量标准的新型墙体材料,不得生产、销售。

第十一条 利用固体废物生产的墙体材料,应当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及其相关标准。第十二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计入建安工程成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改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对象、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或者减、免、缓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第十三条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于下列支出:(一)引进、新建、扩建、改造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线工程项目的贷款贴息;(二)新型墙体材料示范项目(含引进项目)和推广应用试点工程的补贴;(三)新型墙体材料的科研、新技术与新产品开发及推广;(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宣传;(五)扶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六)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有关的其他开支;(七)代征手续费。本条前款(一)、(二)、(三)、(四)、(五)项开支合计,不得少于当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总额的90%。第十四条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使用计划,由墙体材料改革建筑节能办公室负责编制,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准。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使用公布的新型墙体材料的,工程竣工后,由墙体材料改革建筑节能办公室根据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比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建设单位返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第十六条 新建建筑工程应当采用节能型墙体、屋面,选择先进合理的采暖供热方式,采用高效的管道保温与热调控制计量技术和节能型设备、器具。现有建筑物未达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应当逐步对其围护结构和采暖供热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其中对建筑物实施大型修缮的,必须进行节能技术改造。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建筑节能有关规定,使用各类节能环保型门窗。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节能要求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委托工程项目的设计。

哈尔滨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2016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节约能源,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

农民在宅基地自建住宅的,暂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和产业政策,以非黏土材料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具有节能、节土、环保等功能的建筑墙体材料。本条例所称建筑节能,是指在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建筑物过程中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应用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降低建筑能耗,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的活动。第四条 生产、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人身健康安全。第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市)墙体材料改革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墙改节能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的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的日常管理工作。市、县(市)发展改革、经济、国土资源、房产住宅、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科学技术、质量技术监督、财政、审计、税务、工商、供热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 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应用以城市规划区为重点,逐步向农村推广。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的发展应用以新建民用建筑为重点,逐步推进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第七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的发展应用,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

市、县(市)人民政府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鼓励、扶持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的科研、开发、生产和推广应用;鼓励境内外投资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型墙体材料技术开发、生产和建筑节能相关的活动;对在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第八条 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全民的建筑节能、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意识。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九条 推广生产、使用下列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一)非黏土砖、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轻质墙板、轻质复合保温墙板以及国家和省鼓励发展的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二)新型墙体节能技术;(三)屋面保温、隔热技术与产品;(四)节能门窗保温和密闭技术;(五)集中供热和热、电、冷联产联供技术;(六)采暖供热系统温度调控和分户热量计量技术与装置;(七)利用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与设备;(八)建筑照明、采暖、通风、空调节能技术与产品;(九)其他节能效果显著的技术和产品。

第十条 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企业生产新研发的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应当依法制定企业产品标准,并报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一条 外埠生产的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进入本市建筑市场应用的,应当到市墙改节能管理机构备案。第十二条 市墙改节能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经确认或者备案的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的目录。

第十三条 建设、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当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使用市墙改节能管理机构确认或者备案的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第三章 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管理第十四条 禁止企业新建、扩建、改建实心黏土砖生产设施、扩大生产规模或者使用客土生产实心黏土砖。对已建成的占用耕地的黏土砖瓦窑(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企业逐步复垦;占用非耕地的,建设、科技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扶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生产新型墙体材料。

供热按量收费多余房间怎么办

目前,我省正在大力推行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今年10月1日开始,我市新竣工建筑一律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方式——— 新规定:我市新建住宅将按用热量收费 近日,我省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自今年10月1日开始,我省新竣工建筑及已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一律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方式。

同时,今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须与分户热计量改造同步实施,否则不予通过验收。

哈市建委也发文要求,未组织建筑节能分部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以及未按要求安装有关热计量装置的工程,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要求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地新建建筑含棚户区改造等工程,必须安装供热计量和温度调控装置,达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计量收费要求。 购房者:屋子冷暖,自己做主 新规实行后,热用户将按热计量表读数计量的热价交费,热耗量多多交费,热耗量少少交费。

我市采暖期长达半年,不菲的包烧费用每年都是居民普遍关注的热点。最近打算购买新房的赵先生在得知将来可以按“热”交包烧费后,非常高兴,他说:“如果想让屋子热一点,就多花点钱,如果不喜欢太热,还可以节约热费,花多少钱取暖,由自己做主,太好了!” 对此新规,也有购房者表示疑虑和担忧。刚刚在道里区某新建楼盘购买新居的金女士表示,她买的新房是有“冷山”的,冬季取暖时用热量肯定要比其他不“把山”的邻居消耗多,这样就需要多交热费。

她认为应该将像她这样的“把山”、“把顶”住户的热计量费标准与其他用户有所区别,稍低一些。 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可有效提高居民主动节能的意识,还能缓解热源紧张。为调动用户行为节能的积极性,相关通知规定:“可将两部制热价中按面积收取的基本热价比例暂按30%执行”。

这样一来,两部制中的“计量热价”占的比例稍高,居民会自觉提高节能的行动力。 卖房者:新规利好于楼市 相关通知明确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采用集中供热的房屋时,要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供热计量措施等有关信息,在房屋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但在记者采访了我市最近新入市的众多楼盘后了解到,已有很多购房者向售楼中心咨询新规,但很多楼盘目前还没有安装供热计量和温度调控装置。

在位于道里区康安路上的一个楼盘,售楼人员告诉记者,楼房尚未安装用于计量供热和调温的仪器,不知道按什么方式收包烧费。在南岗区和兴路上一售楼处,记者了解到,销售人员知道要按用热量计价收包烧费的新规,但具体怎么收,尚未得到有关部门的通知。 新规是否对楼盘销售产生一定影响众多楼盘销售人员表示,前来咨询的购房者都看好了“计量热价”的方式,如果能实行肯定会有利于楼盘销售,估计到冬季供暖期会有更利好的影响。 据了解,在上一个供暖期,远大都市绿洲小区作为我市第一个热计量试点小区,已经完成了试运行,将在今年的供暖期正式改为按照热计量收费。

热用户供热计量收费实行两部制热价,即基础热价加计量热价。 在上一个供暖期,有关部门已制定了2009-2010年度供热期供热计量试点收费规定(见下表)。但这个收费标准只是针对上一个供热期的,今年供暖期的收费标准还未确定。 热计量房屋收费标准 房屋性质 基础热价(使用面积) 计量热价 普通居民住宅 每平方米19.37元 每百万千焦39.14元 节能居民住宅 每平方米16.54元 每百万千焦44.41元 普通非居民住宅 每平方米21.36元 每百万千焦43.16元 节能非居民住宅 每平方米18.24元 每百万千焦48.97元 注:具体收费标准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焦耳是国际单位的热量和做功的单位,千焦=1000焦耳。

人民日报议供暖:能否更暖人心 企业该不该涨

供暖是特殊商品,价格不应完全按照实际运行成本而定。虽然煤价持续走高,但考虑百姓承受能力,北方多数省份已宣布,今冬供暖价格不做调整。

为解决成本上涨给供热企业带来的负担,各地普遍鼓励企业通过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最大程度地降低成本,在不调价的情况下不降低服务水平资源涨价,供暖压力大不大“去年因为煤价上涨,企业在用煤方面多支出了2100万元”11月4日傍晚,山东济宁市杨家坝西街一座宿舍楼内,71岁的赵逢昌悠然地坐在沙发上看报纸。

“马上要供暖,采暖费涨不涨”记者问。“和去年一样,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21元。”赵逢昌摸了摸旁边的暖气片说,“我家三室两厅一卫,共125平方米,需交2625元。如果在10月底前交费,还能优惠100元。

”“记得去年冷得早。”“去年11月5日下了第一场雪,7日提前供暖,停暖日期仍是3月15日,没有加收钱。”赵逢昌说。

济宁市热力公司经理孔国辉介绍,2008年济宁召开供暖价格听证会,每平方米定价21元。两年来,煤炭价格从每吨700元涨到800多元,供热成本增加,供热公司出现亏损,但因供热价格为政府定价,一直没有涨。“济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弥补供热企业亏损。

”孔国辉说,一种办法是在采暖期结束后,给供暖企业一定财政补贴。如2009年补贴东郊热电厂近800万元。另一种办法是从驻济宁煤炭企业调集煤炭,低价购进。

今年每吨煤市场价800元,供应热电厂的调集煤每吨是450元。全市一个供暖季需调集31.5万吨煤。“即便采用政府补贴、调集低价煤的方式,企业在供暖期外的人员工资、资产闲置、设备检修等费用很高,仍处于亏损状态。”在哈尔滨,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局长季卫国告诉记者:“哈尔滨一个取暖期需要用煤420万吨,煤价涨幅太大了,超过了我们的预期。

”“压力相当大,因为煤、水、电三项能占到供热成本的95%。”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平房物业供热公司经理党立春说,他所在的企业使用的是大型锅炉,热效率相对小锅炉要高,整个供热期里每平方米需燃煤31—32公斤,去年因为煤价上涨,企业在用煤方面多支出了2100万元。季卫国介绍,今年哈尔滨煤炭的到货价大约每吨670元,比去年同期上涨了26.8%,涨幅超过1/4。煤价的上涨直接带来供热企业成本的增加。

记者从哈尔滨市部分供热企业获悉,为了尽量减少供热企业的压力,又不加重居民负担,今冬供热季该市开始执行新政,即:“居民热费维持原价,非居民热价每平方米上浮3元。”日前,哈尔滨市已下发《关于非居民城市供热实行煤热价格联动等相关事宜的通知》,规定对辖区内非居民住宅热费按照新标准收取,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供热费价格从去年的44.49元涨到了47.49元。推进分户计量,难在哪儿“调温调不了,计量算不清,分户计量收费问题很多”为实现节能目标,我国自2006年开始进行供热计量方式改革,实行分户计量。据测算,通过节能改造,供热单位可节约供热成本10%—20%左右;通过居民控制温度行为节能,还能节能15%—30%。

那么,目前分户计量的进展如何百姓又是如何评价的呢赵逢昌说,他从1997年搬入现住房,至今没有实行分户计量。“分户计量需要改造管线,每户需花费近1万元。有的小区改造后,管道从房间穿过,非常难看。

因此,对于老的居民区,改造前应征求群众意见,因地制宜实行。”济宁市热力公司办公室主任侯恩伟说:“济宁市今年的目标是实现25%的民用住宅分户计量,目前看难度很大。”济宁对不同小区采取不同改造措施,一是伴随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行管道改造,一是对2007年10月以后的新建小区同步实施改造。

具备分户计量条件的民用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39万平方米,距离目标尚有一定差距。此外,改造过的小区大多没有安装热量表,因此无法实现分户计量。同样,2009年10月哈尔滨市远大都市绿洲小区启动实施了供热分户计量改造,成为哈市首个供热计量试点小区,但效果并不理想。如今,小区内56栋居民楼安装了供热计量表,涉及居民住宅2700多户。

然而,经过一个供暖期的试运行,远大都市绿洲小区的居民们对分户计量供热收费模式很失望。“调温调不了,计量算不清”,当初号称的“看表收费,用多少热收多少钱”并未实现。分户计量供热收费模式在实际应用中,问题层出不穷,居民们反映,室温遥控器不好使,室温不如试点前。

目前,哈尔滨市已安装计量表通过验收的53万平方米住宅都没有实行计量收费,还是按照房屋面积收取热费,也就是说有大约1万块计量表成了摆设。香坊区进乡街的阳光绿景小区每家进户的供热管线上都安装了计量表。“我们买房的时候知道有计量表,以为入户后能按照使用的热量收费,但是办理入户的时候开发商还是按照每平方米40.35元的标准收取热费。”小区居民说,这些表的成本计入了建设成本,但是最后没用处。

除了计费标准和供热质量,热计量表的问题也是各方利益关注的焦点。市场上销售的热计量表每块一般在600—700元,便宜的大约400元,贵的大约2000—3000元。“政府部门很难要求企业采用某家的表,因为都是合格产品,此外,还有一个定期检修的问题,毕竟分户计量就要求精确,这也是一笔费用。

”季卫国说。据介绍,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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