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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https://www.fubuwang.com 2023-09-02 17:09:51
核心提示:本溪市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开发、生产和推广应用,加强建筑节能管理,节约能源,提高人居质量,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

本溪市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开发、生产和推广应用,加强建筑节能管理,节约能源,提高人居质量,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

本规定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和产业政策,以非粘土材料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具有节能、节土、环保等功能的建筑墙体材料。

本规定所称建筑节能,是指在规划、设计和建造过程中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应用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降低建筑能耗,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的活动。第三条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是我市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墙体材料改革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市墙改节能管理机构)负责全市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和建筑节能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规定。发展改革、经委、国土资源、房产、环保、科学技术、质量技术监督、财政、审计、税务、工商、供热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和建筑节能的相关管理工作。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经委、房产等有关部门编制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和建筑节能规划以及对现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

第五条 鼓励、引导、扶持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的研发、生产、推广应用,促进节能技术创新和进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开展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和建筑节能宣传和培训工作,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节能意识。第六条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鼓励开发、生产和推广应用下列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一)以炉渣、粉煤灰、煤矸石、尾矿粉为主要原材料(质量占30%以上),空隙率25%以上的多孔砖和空心砖;(二)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多孔砖和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三)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建筑内外墙板材;(四)非粘土类烧结砖及其它不含粘土成分的新型墙体材料;(五)预制及现浇混凝土墙;(六)高掺量的利废墙材产品;(七)国家、省鼓励发展的其它新型墙体材料。

第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鼓励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下列建筑节能技术及其产品:(一)新型节能墙体和屋面的保温、隔热技术与材料;(二)节能门窗的保温隔热和密闭技术;(三)集中供热和热、电、冷联产联供技术及其它提高供热系统热效率的技术;(四)供热采暖系统温度调控和分户热量计量技术与装置;(五)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及设备;(六)建筑照明节能技术与产品;(七)空调节能技术与产品;(八)其它技术成熟、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术和节能管理技术。第八条 建筑工程项目中应用的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新技术,应符合国家和省、市及行业相关标准;无上述标准或上述标准未做规定的,应当依法制定企业产品标准,并且应通过市墙改节能管理机构组织的技术论证。市墙改节能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公布推荐、限制、淘汰的墙体材料和建筑技术、产品。

第九条 新建、扩建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必须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禁止新建、扩建粘土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和生产线,现有粘土墙材产品企业,应当进行技术改造,转产新型墙体材料。国土资源部门不得审批粘土墙体材料生产用地和粘土矿开采登记手续。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达不到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的墙材产品和生产设备,发展改革、环保、质监、工商、税务等部门不予办理企业登记等相关手续。第十条 建筑设计单位不得设计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工程;2010年后禁止使用粘土制品墙体材料。建筑非承重墙体、构筑物、围墙和临时建筑,不得设计和使用粘土制品墙体材料。第十一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利用固体废物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企业,经发展改革、经委等有关部门认定,享受国家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建筑保温节能墙体材料有哪些

建筑节能墙体材料,主要有多孔砖、空心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空心砌块、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混凝土夹心聚苯板和填充保温材料的夹心砌块等。新型墙体材料具有质量轻、力学性能好、保温隔热性能优的特点,同时用于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原材料大部分是工业废料或其他非黏土资源,在建筑使用中的功效也基本接近黏土实心砖。

新型墙体材料的保温热性能基本上都能满足目前节能标准要求。

在建筑构造中还可以采用夹心墙填充保温材料或采用外墙外保温等结构方式,以进一步提高其保温节能的性能。

建筑节能墙体的种类有哪些

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材料生产、房屋建筑和构筑物施工及使用过程中,合理使用能源,尽可能降低能耗的一系列活动过程的总称。那么建筑节能墙体的种类有哪些呢接下来就让PChouse来给大家进行解答。

1、建筑绝热材料绝热材料(保温、隔热材料)是指对热流具有明显阻抗性的材料或材料复合体。

绝热制品(保温、隔热制品)是指将绝热材料加工成至少有一个面与被覆盖表面形状一致的各种绝热制品。绝热材料包括岩棉及其制品、矿渣棉及其制品、玻璃棉及其制品、膨胀珍珠岩及其制品、膨胀蛭石及其制品、泡沫塑料、微孔硅酸钙制品、泡沫石棉、铝箔波形纸保温隔热板等。绝热材料具有表观密度小、多孔、疏松、导热系数小的特点。(2)建筑节能墙体材料建筑节能墙体材料主要包括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陶粒空心砌块、多孔砖,多功能复合材料墙体砌块等。

建筑节能墙体材料与传统墙体材料相比具有密度小、孔洞率高、自重轻、砌筑工效高、隔热保温性能好等。(3)节能门窗和节能玻璃目前我国市场的节能门窗有PVC门窗、流塑复合门窗、铝合金门窗、玻璃钢门窗。节能玻璃包括中空玻璃、真空玻璃和镀膜玻璃等。

节能门窗和节能玻璃的主要优点是隔热保温性能良好、密封性能好。

建筑节能材料有哪些

1.新型墙体材料就其品种而言,新型墙体材料主要包括砖、块、板等,如粘土空心砖、掺废料的粘土砖、非粘土砖、建筑砌块、加气混凝土、轻质板材、复合板材等。2.保温隔热材料墙体保温式根据保温层位置的不同可分为:外墙外保温、外内保温和中空夹心复合墙体保温等3种。

3.防水密封材料我国建筑防水材料的发展十分迅速,已彻底摆脱了纸胎油毡一统天下的落后局面,目前拥有沥青油毡(含改性沥青油毡)、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建筑防水涂料、密封材料、堵漏和刚性防水材料等五大类产品。

4.节能门窗和节能玻璃 从目前节能门窗的发展来看,门窗的制造材料从单一的木、钢、铝合金等发展到了复合材料,如铝合金一木材复合、铝合金一塑料复合、玻璃钢等。目前我国市场主要的节能门窗有:PVC门窗、铝木复合门窗、铝塑复合门窗、玻璃钢门窗等。前,国内外研究并推广使用的节能玻璃主要有:中空玻璃、真空玻璃和镀膜玻璃等。太阳能是人类可以利用的最丰富、最洁净、最理想的能源,随着太阳能光电转换技术的不断突破,在建筑中利用太阳能成为了可能。

因此,美、日、欧等工业发达国家非常重视太阳能的利用,纷纷推出开发《太阳屋计划》。我国太阳能的利用近年来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天津市奇信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已成功研制建材化太阳能集热器,成为国内建材太阳能技术发展的先行者;而号称为中国太阳能第一楼建筑的北京北苑太阳能示范工程,其能源全部采用太阳能,已良好运转半年之久。可以预见,采用光能转换技术与建筑的屋顶、外墙、窗户等结合集结成复合产品,很可能成为2l世纪一类重要的新型建材制品,既可作为建筑的制品或部品,又可以进行太阳能发电,将有极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建筑节能材料主要有哪些

新型建筑节能材料有哪些新型建筑节能材料是指在制造过程中使用新的工艺技术,具有节能,节土,利废和保护环境等特点,能改善建筑功能的一类建筑材料。建新型建筑节能材料突出在产品制作和使用过程中具有节约能源的特点。

那么,新型建筑节能材料有哪些呢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新型建筑节能材料是指在制造过程中使用新的工艺技术,具有节能,节土,利废和保护环境等特点,能改善建筑功能的一类建筑材料。建新型建筑节能材料突出在产品制作和使用过程中具有节约能源的特点。那么,新型建筑节能材料有哪些呢下面一起来看看吧。一新型建筑节能材料种类节能建材是一种用于降低建筑物能耗的材料,主要包括新型墙体材料,保温隔热材料,防水密封材料,陶瓷材料,新型化学材料,装饰装修材料以及各种工业废渣的综合利用等。

使用这些材料的建筑物,可以达到“冬暖夏凉”的效果,既节能又舒适。在能源这么紧缺的情况下,节能建材的推广应该是有很大现实意义的。二各类新型建筑节能材料具体介绍1、新型墙体材料就其品种而言,新型墙体材料主要包括砖、块、板等,如粘土空心砖、掺废料的粘土砖、非粘土砖、建筑砌块、加气混凝土、轻质板材、复合板材等。

通常这些新型墙体材料以粉煤灰、煤矸石、石粉、炉渣、竹炭等为主要原料。新型墙体材料具有质轻、隔热、隔音、保温、无甲醛、无苯、无污染等特点。部分新型复合节能墙体材料集防火、防水、防潮、隔音、隔热、保温等功能于一体,装配简单快捷,使墙体变薄,具有更大的使用空间。

2、保温隔热材料保温材料和隔热材料统称绝热材料。常用保温隔热材料分类:矿物棉、岩棉、玻璃棉(是以岩石、矿渣为主要原料,经高温熔融,用离心等方法制成的棉及以热固型树脂为粘结剂生产的绝热制品。),泡沫塑料及多孔聚合物,膨胀珍珠岩及其制品,硅酸钙绝热制品,各种复合保温隔热材料等。

(1)主要应用于建筑物墙体和屋顶的保温绝热;(2)热工设备、热力管道的保温;(3)冷藏室及冷藏设备上也大量使用。3、防水密封材料防水材料是建筑业及其他相关行业所需要的重要功能材料,是建材工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对防水材料提出了多品种高质量的要求。4、节能门窗和节能玻璃建筑门窗和建筑幕墙是建筑围护结构的组成部分,是建筑物热交换、热传导最活跃、最敏感的部位,是墙体失热损失的5-6倍。

门窗和幕墙的节能约占建筑节能的40%左右,具有权其重要的地位。5、太阳能综合利用太阳能是人类可以利用的最丰富、最洁净、最理想的能源,随着太阳能光电转换技术的不断突破,在建筑中利用太阳能成为了可能。以上关于新型建筑节能材料有哪些就简单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吉林省民用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2018修改)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降低民用建筑能源消耗,发展新型墙体材料,节约土地和保护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民用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在保证其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以非粘土为原料生产的,具有节约土地、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以及坚固、耐用、安全等特性,并符合国家及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墙体材料。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级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机构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纳入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同民用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有关的工作。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民用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民用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培育民用建筑节能产品与新型墙体材料市场,健全民用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服务体系,推动民用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技术的开发应用。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在建筑工程中使用民用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对符合专项规划的建设项目,应当在立项用地、资金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生产企业等进行民用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的研究、开发与科研成果的转化。第七条 城市和镇应当分期分批推进民用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应用,农村逐步推进民用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应用。

具体期限、批次和步骤按照国家和省规定执行。第八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编制符合本省实际的民用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的设计标准、施工技术规范、通用图集和验收标准。第九条 企业生产新研发的民用建筑节能产品与新型墙体材料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符合环境保护和人身安全的要求,并报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广使用民用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限制使用或者禁止使用能源消耗高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整并公布推广使用、限制使用、禁止使用目录。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不得在建筑活动中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第十一条 实行民用建筑节能产品和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制度,未经认定的不得推广、使用。民用建筑节能产品与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办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制定。第十二条 对在民用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民用建筑节能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民用建筑节能资金,用于支持民用建筑节能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标准制定、既有建筑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的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以及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节能项目的推广。

政府应当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应用,以及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等项目。民用建筑节能项目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应当执行国家的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系统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墙体材料、保温系统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应当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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