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16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节能管理,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发展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在民用建筑的规划、设计、新建、改建、扩建、节能改造和使用过程中,执行建筑节能标准,采用节约资源的建筑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
本条例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民用建筑。第四条 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应当坚持节约资源、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生态环保、经济合理和因地制宜的原则。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的领导,建立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机制,积极培育建筑节能服务市场,推动建筑节能技术的开发应用,发展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的绿色建筑,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国土资源、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统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相关工作。第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其他与建筑节能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建筑节能标准,依法对建筑物符合节能标准负责。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运行管理单位,对建筑物用能系统运行符合节能标准负责。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宣传、教育、培训和引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和新材料,发展建筑节能服务产业。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用于支持下列活动:(一)建筑节能的科学技术研究、产品开发、标准制定和工程示范;(二)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的应用;(三)建筑节能服务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四)既有建筑围护结构和用能设备设施的节能改造;(五)绿色建筑发展;(六)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宣传、推广、培训、奖励;(七)其他相关事项。
第十条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资源状况,合理确定城市的供热方式,发展集中供热,推行分户计量收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对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物中的开发应用、绿色建筑发展以及建筑产业现代化等,提出主要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第十二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公布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新产品推广使用目录,以及限制或者禁止使用的高能耗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和产品目录,制定公布并及时更新本省的推广使用、限制使用和禁止使用目录。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得在建筑活动中使用列入国家和本省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和产品。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建设、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材料产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省、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质量技术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材料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第十四条 制定城市、镇总体规划,应当统筹考虑可再生能源应用,以及地下综合管廊、城市风道、海绵城市建设等要求,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推进区域间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
制定城市、镇详细规划,应当按照城市设计、能源利用和生态环保的要求,充分考虑建筑物布局、地下空间利用、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密度、高度、形状、朝向、采光、通风和绿化等节能要素。
节能服务领域包括哪些急!!!!
发改委会同环保部等部门编制的《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基本编制完成,近期将上报国务院。节能环保已被列为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首。
规划将把高效节能技术和装备、高效节能产品、节能服务产业、先进环保技术和装备、环保产品与环保服务六大领域列为重点支持对象,在财、税收、金融等方面提供策支持。
具体而言,在节能产业方面,一是发展高效节能技术和装备,包括锅炉窑炉、电机及拖动设备、余热余压利用装备、节能监测技术和装备,重点示范推广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基于吸收式换热的新型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技术等;二是发展高效节能产品,包括家用和商用电器、照明产品、建材产品和汽车等,重点研发和示范具有自主智能财产权的新型节能汽车及配套系统,重点推广能效等级为1、2级的高效节能产品;三是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推动节能服务公司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等“一条龙”服务,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的市场化节能服务模式。 在环保产业方面,一是发展先进环保技术和装备,包括污水、垃圾处理,脱硫脱硝,高浓度有机废水治理,土壤修复,监测设备等,重点攻克膜生物反应器、反硝化除磷、湖泊蓝藻治理和污泥无害化处理技术装备等;二是发展环保产品,包括环保材料、环保药剂,重点研发和产业化示范膜材料、高性能防渗材料、脱硝催化剂、固废处理固化剂和稳定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替代产品等;三是发展环保服务,建立以资金融通和投入、工程设计和建设、设施运营和维护、技术咨询和人才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环保产业服务体系,加大污染治理设施特许经营实施力度。 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方面,重点发展共伴生矿产资源、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再制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餐厨废弃物、建筑废弃物、道路沥青和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解决共性关键技术的示范推广。
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19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使用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民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的应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以及工业建设项目中的办公和生活辅助建筑。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民用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使用过程中,执行民用建筑节能标准,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提高建筑用能系统运行效果,降低能源消耗的活动。第三条 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民用建筑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以下称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机构)负责民用建筑节能日常管理工作。区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保障和房产、市场监督管理、统计、税务等部门和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民用建筑节能有关管理工作。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将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民用建筑节能责任制和激励机制,引导、扶持和促进民用建筑节能的发展。第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安排民用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逐年增加。
民用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的推广,新建绿色建筑和低能耗民用建筑,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民用建筑用能系统能耗监测,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的应用,以及民用建筑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节能产品和项目推广等。第六条 鼓励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利用自身优势和特点,开展民用建筑节能技术推广、宣传培训和咨询、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务活动。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鼓励和扶持民用建筑节能的政策措施,对在民用建筑节能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八条 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民用建筑节能规划。编制民用建筑节能规划应当符合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和节能规划要求,与相关规划相衔接,并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民用建筑节能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第九条 编制城市规划,在道路系统、空间布局、建筑密度、绿地率方面应当有利于建筑的采光与通风,为民用建筑节能提供条件。第十条 对具备可再生能源利用、工业余热利用以及集中供热等条件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当对能源利用条件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报告在工程设计中确定能源利用方式。第十一条 对符合国家、省民用建筑节能标准和市产业发展政策的节能技术和产品,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宣传推广。
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应当优先采用经推广的民用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不得使用国家和省禁止使用的技术和产品。第十二条 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生产企业等进行民用建筑节能产品、节能墙体材料的技术开发、创新,促进节能技术成果转化与应用。企业研究开发民用建筑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第十三条 本市推行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应用,鼓励使用以粉煤灰、建筑渣土等无毒无害的固体废物生产的节能墙体材料。
第十四条 鼓励建设单位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建造绿色建筑,提供成品房。第十五条 提倡用能单位采用招标或者委托的方式,进行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和公共机构的建筑用能系统运行管理。鼓励中介服务机构为用能单位提供民用建筑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第三章 新建民用建筑节能第十六条 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的审批(核准或者备案)、规划,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应当执行国家和省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工程竣工验收规范。
节能环保行业分类
个人认为可以根据其从事的领域分为以下八个大类别及相应子类别:一、 污染治理 水处理、大气治理、噪声治理、垃圾处理及资源循环利用包括北控水务、桑德环境、六合天融等(由于百度知道规则限定不能写太多企业有广告嫌疑,所以每项只举几个非常知名的,如没有则不提,下同)二、 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氢能、其他包括无锡尚德(当然现在快黄了)、金风科技等三、 投资金融产业经济、绿色经济、其他投融资领域大部分单位都关注节能环保,所以就不举例了。四、 评估咨询 城市规划、环境评价/规划、节能评估/规划、政策研究、工程咨询包括国信咨询、三一兴和等都是发改委第一批的节能咨询单位,环评单位包括中国环科院以及许多甲级咨询单位,这些都可以上网查到。
五、 节能技术绿色照明、建筑节能、电机系统节能、工业节能、储能技术、智能电网、其他这个里面包括的东西就有点多了,像西门子、施耐德等大型跨国企业都有自己的节能技术;欧司朗、飞利浦、勤上光电等都有很好的绿色照明技术;建议你可以登录一个节能减排网然后看他们的企业库就可以找到有关单位了,太多我就不说了。
六、 节能减排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碳排放机制、节能管理、清洁生产审核大部分节能咨询单位都会搞这些相关工作,具体的你可以去看看他们的网站,这个名单你可以baidu发改委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七、 生态保护生态系统研究、气候变化、生态修复、水土保持新产业公司规模都较小,上市的有永清环保等,主要都在做土壤修复方面。八、监测检验环境监测、节能监测、遥感及空间分析、环境认证、产品质量认证监测类的美国哈希做的不错不过貌似已经被收购了,搞遥感的有国家遥感中心等,其他搞认证的都是要拿授权资质的也没什么大小之分,百度搜搜好了。PS: 哥们你问的这个问题范围太大,没法答得很详细而且分类方法也很多,答案仅供参考吧。
节能环保产业的产业前景
极端天气、海啸、地震、温室效应等自然灾害频频发生,已经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环境问题也渐渐成为大众话题,环保一词也因此变得很时髦。我们知道,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最终依赖于政策的强行推动。
从当前全球局势来看,这种政策推动力已变得越来越强,这将使得节能环保产业步入新的纪元。
在全球金融危机后,节能环保这一议题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哥本哈根气候会议,敦促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战胜分歧,达成了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温室气体减排协定。哥本哈根气候会议举行的背后,一方面是全球环境问题的确变得越来越严峻;另一方面则在金融危机后,发达国家希望借环保问题,向发展中国家施压,以增强自身的相对竞争力。举个例子,早几年我国制订了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20%的约束性指标,当时来看要实现的难度是较大的。
这里面意味着,政府这方面下了较大的力气。作为主要的发展中国家,我国也对全球作了一些承诺。例如在G20峰会上,胡锦涛表示,中国将进一步把应对气候变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
一是加强节能、提高能效工作,争取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有显著下降。二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核能,争取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三是大力增加森林碳汇,争取到2020年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
综合而言,在政策发力的背景下,我国的节能环保将步入新纪元。从国际经验来看,我国的环保投入曲线(即环保投入占GDP 的比重)目前刚刚经过第一个拐点进入加速上升期。十一五期间我国环保投入仍将快速增长,占GDP 比重将提升0.31 个百分点至1.53%;中长期来看,该比率的高点应在2.5%至3%之间,因此保守预计中国环保投入曲线的上升期将至少持续10 年以上,对应复合年增速应在15%以上。
投资者应如何挖节能环保的机会呢根据国家规划,环保装备产业在2010 年将达到1200 亿元,在环保投入占GDP 比重持续提高的背景下,节能环保产业链的相关设备、施工将迎来较大的投资机会。具体来看,节能环保涉及的领域包括有工业设备领域的节能减排改造、节油及石油替代、节能照明、污水处理等。其中,工业设备中常见的如锅炉;建筑节能方面,该领域仍然处于起步阶段,中国绿色环保建筑设计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规划行业的快速发展仍然欠缺有力的推动因素。节油及石油替代领域,可以关注受益于国三排放标准的相关公司,以及煤制甲醇、二甲醚的公司。
照明节能方面,投资者可以关注传统的节能灯公司,以及LED相关产业链公司。 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为:“十二五”期间,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左右。《规划》与5月底刚刚通过的《“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2010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相衔接。
作为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首,节能环保业正在加速形成支柱产业。“发展新兴产业的关键是发展模式的转变。”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副院长张琦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我国国内储蓄资产中相当部分是以自然资本损失和生态赤字所换来的,是以资源的超常消耗和生态环境的严重退化为代价的。据悉,到2007年,我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已降至1.16吨标煤,但仍是发达国家的3至4倍;国内生产总值占世界的比重不到7%,但消耗的煤炭、钢铁和水泥却占世界的30%、26%和50%。
张琦指出,必须提高产业技术标准,降低和减少资源能源、原料和原材料的消耗,杜绝高耗能的产业、产品的生产。而实现这一变革的核心要素是要着眼于培育创新能力,掌握核心技术,形成对产业链中最具附加值和影响力环节的控制力。“争取以最低的消耗获得最大的效用,这就要求较高的科技产品来替代原有的产品”,张琦因此认为,产业技术标准、市场准入标准还是要以科技创新为基础,国家应在节约能源、资源等方面加大科技投入。
张琦指出,人们受传统理念的影响,很多技术还套用以前的标准,消费也是传统的观念,人们的接受还有个过程。另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十二五”期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左右,发展新兴产业的热情还将持续高涨。节能环保产业是一个应时代需求而生的新兴产业,几乎渗透于经济活动的所有领域,它以有效缓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资源、环境瓶颈制约为目标,力促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到2020年,节能环保产业将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并发挥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变革的重要作用。中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转型期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面临着日趋紧迫的人口、资源、环境压力,现有经济发展方式、经济结构状况的局限性使资源环境矛盾越来越突出。面对资源和环境的巨大压力,“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内容主要涉及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的节能环保产业,要求以能效提高和加大减排力度为目标,为缓解我国资源、环境瓶颈制约提供产业支持。
正是基于上述社会及环境意义,加上几乎渗透于所有经济活动的产业特性,中国节能环保用房屋工程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规划节能环保产业正在开启全新的需求空间。它对所有产业而言都承担着节能降耗、绿色设计、清洁生产的使命,包括有机农业、循环农业和其他环境友好型农业活动;致力于节能降耗、资源循环利用的工业技术和装备;设计、规划、咨询、总集成、总承包、维护、管理、运营、碳交易、绿色金融等方面的节能环保服务业,等等。政策的推动正使这些潜在的节能环保需求变为真实存在的巨大市场空间,吸引各种资本和企业的汇聚,拉动新的就业需求。
当产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必将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蒸汽机、电灯、电子计算机、互联网……每一次新技术的出现都紧扣时代发展的需要。国际金融危机让全世界再一次认识了发展新兴产业的紧迫性,主要发达国家为提振经济、获取发展新优势,纷纷加大投入,加速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努力抢占新一轮科技经济竞争制高点,新一轮科学技术革命正在酝酿之中。据测算,2010年,我国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2万亿元,从业人数到达2800万人。
其中,环保装备产值达到2000亿元,环保服务业经营收入达到1500亿元,环保服务业从业单位超过1.2万家,环保产业产值增速约15%,大幅超过工业增速。在节能领域,干法熄焦、纯低温余热发电、高炉煤气发电、燃油锅炉,炉顶压差发电、等离子点火、变频调速等一批重大节能技术装备得到推广普及;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取得较大突破,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节能服务产业快速发展,截至2010年底,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服务产业产值已达830亿元。在资源循环利用领域,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装备广泛应用,再制造表面工程技术装备已达国际先进水平;再生铝蓄热式熔炼技术、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包装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等均取得一定突破;无机改性利废复合材料在高速铁路上得到应用。
在环保领域,中国已具备自行设计、建设大型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发电厂及大型火电厂烟气脱硫设施的能力,电除尘、袋式除尘等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环保服务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从事火电厂烟气脱硫的专业化脱硫公司达30余家,95%以上的烟气脱硫设施建设和70%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采取了市场化模式。政策驱动和技术先导,已成为我国节能环保产业的突出特性。节能环保产业与电子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生物工程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业深度融合,集成应用服务于传统产业,更新换代快、专业性强,推动节能和环保标准不断提高,进而推动政策更趋严格,政策的变化进一步促进新的技术和解决方案的出现。政策。
建筑节能的重要意义
1、可以缓解能源资源的紧张局面,建筑节能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2、建筑节能是减轻大气污染的需要,建筑采暖和饮食用能量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两个主要因素,如重庆受灰尘和酸雨严重危害,空气污染情况严重;3、建筑节能可以保护生态环境和提高建筑热环境的质量,随着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舒适的建筑热环境日益成为人们生活的需要;4、建筑节能是发展建筑业的需要,我国建筑节能的范围包括:建筑采暖、空调和照明的节能,并与改善建筑舒适性相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