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关于电力线路及电器装置有哪些规定
1)架空电力线与甲、乙类厂房(仓库),可燃材料堆垛,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的最近水平距离应符合表7-1的规定。35kV及以上架空电力线与单罐容积大于200m3或总容积大于1000m3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
表7-1 架空电力线与甲、乙类厂房(仓库)、可燃材料堆垛等的最近最平距离(m)2)电力电缆不应和输送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可燃气体管道、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管沟内。
3)配电线路不得穿越通风管道内腔或直接敷设在通风管道外壁上,穿金属导管保护的配电线路可紧贴通风管道外壁敷设。配电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时,应采取穿金属导管、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4)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卤钨灯和额定功率不小于100W的白炽灯泡的吸顶灯、槽灯、嵌入式灯,其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矿棉等不燃材料作隔热保护。
额定功率不小于60W的白炽灯、卤钨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荧光高压汞灯(包括电感镇流器)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或采取其他防火措施。5)可燃材料仓库内宜使用低温照明灯具,并应对灯具的发热部件采取隔热等防火措施,不应使用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配电箱及开关应设置在仓库外。
6)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的规定。7)下列建筑或场所的非消防用电负荷宜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①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②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③ 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④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建筑电气设计必用规范有什么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 GB50045-9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34-200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以上标准是我经常看到的电气设计标准,一下部分估计设计依据不同的建筑会用到不同的标准!其实我也不是太清楚,只是看了几份电气图纸,稍微总结了一下!!《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32/J96-2010《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55-93《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35KV及以下客户端变电所》 DGJ32/J14-2007《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DGJ32/J67-2008新“火规”和“防火规范”为电气设计带来哪些影响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对电气设计的影响从大的方面来说有以下几点:(1)新规3.1.5增加火灾报警控制器地址总数(不大于3200点)、单回路设备总数(不大于200点)、回路设备余量(不少于10%)、模块总数(不超过1600点)、联动回路中设备总数(不宜超过100点)、联动回路设备余量(不少于10%)的详细规定。增加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的要求(每不超过32点)。
对电气设计的影响:电气设计中消防平面的连线与之前会有所不同,需要每32点加设隔离器,且需要分别计算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的数量和联动的各类模块的数量,以确定回路不超过点位限值。
(2)新规增加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相关设计规定。对电气设计的影响:此新规一出,大家都在讨论住宅户内究竟设不设烟感原来的规范对住宅(超高层除外)没有硬性的规定一定要设烟感等,并且原“高规”9.4.2“除住宅、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游泳池、溜冰场外,建筑高度的下列部位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明确把住宅排除在外。“新规”对住宅的火灾报警设置有了明确的要求。引进了家庭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概念。
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8.4.2条要求,“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筑高度大于54m、但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套内宜设置火灾探测器。建筑高度不大于54m的高层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当有联动控制设施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具有语音功能的火灾声警报装置或火灾广播。”这样电气专业对于住宅建筑如何考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也有了明确的规范依据。
对于可燃气体,规范也明确了可燃气体探测系统应该独立组成,而非以前的做法接入到火灾报警探测回路中。即便要介入火灾报警系统,也应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接入。(3)新规增加典型场所,如道路隧道、油罐区、电缆隧道以及高度大于12m的空间场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相关设计规定。
对电气设计的影响:补充了原设计规范未作规定的区域空间,为做涉及类似空间的项目提供了设计依据。(4)新规增加区域显示器、模块、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传输设备或用户信息传输装置、防火门监控器等设备设置规定。对电气设计的影响:明确了区域显示器宜设在明显且便于操作的位置,每个楼层宜均设;消防模块不容许设置在配电柜内,且不能跨越报警区域,可相对集中设模块箱;防火门监控器本新规之规定了如何设置,但防火门监控系统在新的火规里也没有明确规定哪些建筑是否一定要设置该系统,但明确要求常开防火门在火灾时应能及时关闭并反馈信号。所以,防火门监控系统必不可少(详后面关于新火规的第5条相关讨述)。
(5)新规增加了要求消防控制室应设置“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对电气设计的影响:消防控制室的设计中增加了新的设备,对该房间的面积、设备布置平面均应考虑周到。同时,如果项目设计了防火门监控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等都要考虑出相应控制器等设备的摆放位置。(6)新规增加了联动触发的概念,明确了联动控制由触发信号启动的程序。
明确了消火栓系统的联动控制方式:“应由消火栓系统出水干管上设置的低压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设置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信号作为触发信号,直接控制启动消火栓泵,联动控制不应受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影响。当设置消火栓按钮时,消火栓按钮的动作信号应作为报警信号及启动消火栓泵的联动触发信号,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动。”对电气设计的影响:电气设计中消火栓按钮连线可以取消,消火栓按钮的报警信号原来可以直接启泵,现在只可以通过火灾报警总线传至消防联动控制器再控制启泵。(7)“新规”明确了预作用系统的联动控制要求:“联动控制方式,手动控制方式,应将喷淋消防泵控制箱(柜)的启动和停止按钮、预作用阀组和快速排气阀入口前的电动阀的启动和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直接手动控制喷淋泵的启动、停止及预作用阀组和电动阀的开启。
”对电气设计的影响:原来我们都会将喷淋、消火栓泵控制箱(柜)的启动和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引到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现在,预作用阀组和快速排气阀入口前的电动阀的启动和停止按钮,也必须用专用线路引到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这是我们图纸需要增加的手动控制线。同样,如果建筑设计了自动控制的水幕系统、雨淋系统,该系统的控制阀组、相应消防泵的启/停按钮也需要用专用线路引到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
(8)新规明确了许多原来设计中较为模糊的问题,如“火灾光警报器不宜与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具设置在同一面墙上”、“模块严禁设置在配电(控制)柜(箱)内”、“本报警区域内的模块不应控制其他报警区域的设备”、“不同电压等级的线缆不应穿入同一根保护管”、“高度大于12m的空间场所,电气线路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照明线路上应设置具有探测故障电弧功能的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对电气设计的影响:以上这些都是原来的电气设计中并没有严格执行的条框,在这次新规中给予明确,在电气设计中应该注意执行。关于“共管”问题,24V的电源线和报警总线等通信线可以共管,各种控制线应该独立敷设。
(9)“新规”对某些区域采用的探测器做了调整。如地下车库明确了可以采用烟感。明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供电线路、消防联动控制线路应采用耐火铜芯电线电缆,报警总线、消防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用电话等传输线路应采用阻燃或阻燃耐火电线电缆。”对电气设计的影响:车库采用烟感而非之前要求的温感,有效地降低了投资。
对火灾报警系统的用线明确了耐火、阻燃的分别。避免了之前设计中或均采用耐火,或均采用阻燃等问题。(10)“新规”明确了一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声光警报器。
并应在确认火灾后启动建筑内的所有火灾声光报警器。”对电气设计的影响: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来说,电气设计上从大方向来说有以下几点变化:(1)新规对高层建筑的定义发生了变化。原规范高层建筑的定义为“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网点的住宅);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新规定义为“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对电气设计的影响:住宅建筑取消了以前按层数定义的方式,全部按照每层3m折算建筑高度。
(2)新规对住宅是否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了明确的规定,具体说法见前面第二点的论述。对电气设计的影响:住宅建筑根据情况确定是否设置火灾报警系统。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具有语音功能的火灾声警报装置或火灾广播。
这个是不同于以往设计要求的。木结构住宅建筑内很明确要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