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福步贸易网!
关注我们
service@fubuwang.com
全部产品分类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
   https://www.fubuwang.com 2023-09-01 18:02:35
核心提示: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法律分析: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

法律分析: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第六条 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第七条 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第八条 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第九条 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

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工程送检有哪些规范要求

1、每种钢筋每种型号的钢筋必须送检。2、混凝土的每个强度等级都必须送检。

3、砂浆的每个标号必须送检,要分开混合砂浆和水泥砂浆。

那些建筑材料规定取样送检,依据的什么规范标准

建筑材料(见6.附件)取样送检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行业相关规定、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合同的约定。1.按有关规定,建筑材料进行质量检验时,既要对其出厂合格证等随附资料和产品外观进行检查,也需要对产品(材料)抽样送检。

抽样检验分为自检和见证取样和送检。

属于自检性质的,施工单位可单独取样检验;见证取样和送检,则由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59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9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2条:申请从事对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测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5.《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第六条 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6.附件 见证取样检测项目(供参考)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包括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标准稠度用水量等);2)钢筋(含焊件)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屈服强度、延伸率、抗拉强度、冷弯);钢筋焊接接头(含机械连接)(抗拉强度、冷弯);3)细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使用海砂地区氯离子含量与贝壳含量);4)粗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压碎指标、针片状含量);5)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坍落度、表观密度、凝结时间);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轴心抗压及抗折强度、劈裂抗拉);6)砂浆基本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稠度、密度、分层度、强度);7)砌墙砖、砌块小型、砌块、混凝土路面砖强度试验(抗压、抗折);8)沥青及改性沥青性能检测(沥青及改性沥青针入度、延度、软化点、溶解度、密度与相对密度);沥青混合料性能检测(沥青混合料马歇尔稳定度、试件密度、单轴压缩、弯曲试验、沥青路面芯样马歇尔试验);9)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性能(钢绞线1%伸长力、整根钢铰线最大力、伸长率、弹性模量、锚夹具硬度、静载锚固性能);10)防水卷材试验;11)岩石试验项目(岩石含水率、吸水率、饱水率、密度、单轴抗压强度);简易土工试验(含水率、密度、比重、颗粒分析、击实试验、液塑限);12)塑料给排水管材、管件(含铝塑、钢塑等各种复合管材)的物理性能检验;13)通用阀门及散热器的强度、严密性检验;14)各种管道连接件密封性检验;各种材质风管强度、漏风量检验;15)电线电缆、插座、开关、漏电断路器、成套灯具的电气性能、机械性能检验等。

建筑材料规定取样送检,依据的规范标准是什么

取样规范标准依据以下条款: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59条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9条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2条4,《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取样内容:(一)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其它见证检验项目       (二)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三)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四)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五)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料和外加剂;     (七)防水材料;(八)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九)沥青、沥青混合料;(十)道路工程用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十一)建筑外窗;(十二)建筑节能工程用保温材料、绝热材料、粘结材料、增强网、幕墙玻璃、隔热型材、散热器、风机盘管机组、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等;      (十三)钢结构工程用钢材及焊接材料、高强度螺栓预拉力、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和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十四) 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见证取样送检规范是什么

【法律分析】: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见证要求: 1.见证试验室必须通过省(或省以上)技术监督局对计量(CMA)和质量(CMC)认证,并且有省(或省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的试验室。

2.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封。标识和封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4.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在检查确认试样上的见证标识、封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否则应拒绝试验。 5.见证试验报告单必须由见证人签名盖章,而且加盖“见证试验”专用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二条 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免责声明:
1.本站部份内容系网友自发上传与公开信息收集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版权归属原平台(作者)所有,版权争议与本站无关;
2.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福步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福步网
3.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service@fubuwang.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谢谢。

 
福步贸易网  |  公司简介  |  意见建议  |  法律申明  |  隐私政策  |  广告投放  |  如何免费信息发布?  |  如何开通福步贸易网VIP?  |  VIP会员能享受到什么服务?  |  怎样让客户第一时间找到您的商铺?  |  如何推荐产品到自己商铺的首页?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15082249号 |  m.fubu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