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防排烟风管系统如何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都顺利通过消防验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7年11月颁布公告,批准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主编、上海消防总队等单位参编的国家标准《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于2018年8月1日正式实施,《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相关条款中对建筑防、排烟系统设备、管道和阀部件的选型和选材作出了全面详细的规定。国家规范要求 一、GB51251-2017《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对部位风管的耐火极限要求: 1、防烟系统 2、排烟系统3、补风系统二、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 1、对穿过防火分隔的风管提出了耐火极限的要求。
2、通常防火隔墙耐火极限1~3h;楼板耐火极限1.5h;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3.0h。
3、《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水平穿越防火分区或避难区的消防风管耐火极限应满足1.5h。4、《建筑放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的条文说明重明确指出,送风管道、排烟管道的满足耐火极限规定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地方规范要求 各地方对风管耐火极限的执行要求相较于国标都有不同程度的加强。 1.《四川省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的实施细则》2.《浙江省消防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加压送风管穿越防火分区时应满足耐火极限1.50h。
◆穿越避难区的风管也应满足不同的的耐火极限。3.《川渝地区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指南》 防排烟绝热通风管道常见问题: (1)镀锌钢板风管是否可以保证耐火极限 根据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 年版)耐火极限的定义:耐火极限包含承载能力、完整性和隔热性,镀锌钢板满足不了隔热性,在火灾情况下承载性是否满足也没有相关的检测报告,因此镀锌钢板不被认可能满足哪怕0.5h的耐火极限,所以为了满足风管的耐火极限要求,镀锌钢板风管是需要采取一定措施的。如《浙江省消防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中就提出了要求。
(2)是否可以用非金属耐火板制作 无论采取何种措施,都应满足A级不燃,具有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耐火极限检测报告。而且GB50981-2014《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要求防排烟风管宜或应采用镀锌钢板制作。广东省《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问题释疑中也要求防排烟风管要用金属风管。
(3)防排烟风管耐火极限0.5h、1h、1.5h分别应该怎么做,要具体做法 3.3.8 机械加压送风管道的设置和耐火极限应符合下列规定:0.5小时的钢板风管直接可以满足,1小时的需要采取加厚或者保温隔热20㎜,1.5小时的是50保温厚度和标准的钢板风管,无机玻璃钢风管或者玻璃丝棉板做的超级风管。 可参照《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程》第3.0.1条各类钢构件、组合构件等的表中的数据采用防火涂料即可达到耐火极限的要求。GB51249-2017第4.1.2条:钢结构的防火保护可采用下列措施之一或其中几种的复(组)合: 1、喷涂(抹涂)防火涂料; 2、包裹防火板; 3、包裹柔性毡状隔热材料; 4、外包混凝土、金属网抹砂浆或砌筑砌体。
风管耐火极限的几种做法 一、防火板+隔热棉+镀锌钢板 20K607 《防排烟及暖通防火设计审查与安装》图集上对钢板风管防火保护例举了包覆工业一体化硅酸钙板(即防火板)的做法,从市场的调研来看,这也是最常见和普遍的做法:但是根据客户的反馈,采用防火板+隔热棉+镀锌铁皮等常规做法,工序比较复杂,用材多,造价也比较高。 (备注:按规范,如吊顶无可燃材料,可不隔热) 二、风管外包高温玻璃棉 那是否还有其它的解决方案可以减少安装成本,减少工序呢绝热超细纤维制品行业针对防排烟系统深入研究,仅用专用的玻璃棉+风管也是可以达到耐火极限0.5~1.0h要求的,满足防排烟标准中大多数的使用场合,并在项目中使用,这就减少了防火板材料及其安装工序,必然成本会下来。 ①1.0h检测报告截图②深圳某项目现场的实施照片三、成品复合耐火风管 同时本公司还提供了成品复合耐火风管的做法,其耐火极限最长可达到1.5h、2.0h、3.0h,内外层采用不同厚度的彩钢板加内隔热层: 成品风管安装图 上述三种防排烟系统风管材料方法均在不同的工程实施中实现过,都能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都顺利通过消防验收。
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规范有正式版吗
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规范有正式版,是2009年颁布的。全套内容请参见百度文库:http://wenku.baidu.com/linkurl=b6Ae-NmV6XZ94u46BM-goQSKvsfdJnWN9CVS6MkH7guf2cW4-ksHPPX5uGtSg306k-ebGcpdJ31GmsfG-ohN3PmfhcW8GT2Oaa1ud56Pa防排烟系统,都是由送排风管道、管井、防火阀、门开关设备、送、排风机等设备组成。
防烟系统设置形式 楼梯间正压。
机械排烟系统的排烟量与防烟分区有着直接的关系。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应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高层建筑的排烟设施应分为机械排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您好,排烟系统在《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之前执行的是哪个规范谢谢
以前没有完整的执行规范,请看GB51251-2017编制说明《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7年11月20日以第1741号公告批准发布。建筑防烟、排烟设计是建筑防火安全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内外的多次火灾表明,火灾中产生的烟气,其遮光性、毒性和高温的影响是造成火灾人员伤亡的最主要因素。
为确保人员的安全疏散、消防扑救的顺利进行,组织合理的烟气控制方式,建立有效的烟气控制设施是十分必要的。此前,我国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对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提出了一定的要求,但尚无建筑防排烟系统的专项技术标准。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要求,经公安部消防局批准,制定国家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的制订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技术标准,采用了防烟排烟技术的实验成果,并广泛听取了设计、生产、科研等单位及公安消防部门的意见。
本标准条文也与其他现行国家标准相协调。
跪求防排烟设计规范,是规范,GB啥的 谢谢!!!有了给分
应该没有专门的防排烟设计规范,一般是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九章 防烟与排烟 的规定9.1 一般规定9.1.1 建筑中的防烟可采用机械加压送风防烟方式或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方式。建筑中的排烟可采用机械排烟方式或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方式。
9.1.2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防烟设施。
9.1.3 下列场所应设置排烟设施:1 丙类厂房中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上房间;人员、可燃物较多的丙类厂房或高度大于32.0m的高层厂房中长度大于20.0m的内走道;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5000m2的丁类厂房; 2 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丙类仓库; 3 公共建筑中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且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上房间;长度大于20.0m的内走道; 4 中庭;5 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m2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6 总建筑面积大于200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7 其它建筑中长度大于40.0m的疏散走道。9.1.4 机械排烟系统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宜分开设置。当合用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并应符合机械排烟系统的有关要求。9.1.5 防烟与排烟系统中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排烟管道应采取隔热防火措施或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离。排烟管道的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有关规定执行。9.1.6 机械加压送风管道、排烟管道和补风管道内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1 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20.0m/s;2 采用非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15.0m/s。
9.2 自然排烟9.2.1 下列场所宜设置自然排烟设施:1 按本规范第9.1.3条规定应设置排烟设施且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场所;2 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厂房(仓库)外,按第9.1.2条规定应设置防烟设施且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场所。9.2.2 设置自然排烟设施的场所,其自然排烟口的净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不应小于2.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m2;2 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5层内可开启排烟窗的总面积不应小于2.0m2;3 中庭、剧场舞台,不应小于该中庭、剧场舞台楼地面面积的5%;4 其它场所,宜取该场所建筑面积的2%~5%。9.2.3 当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进行防烟,或前室、合用前室内有不同朝向且开口面积符合本规范第9.2.2条规定的可开启外窗时,该防烟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设施。
9.2.4 作为自然排烟的窗口宜设置在房间的外墙上方或屋顶上,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自然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0m。9.3 机械防烟9.3.1 下列场所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1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2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3 设置自然排烟设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
9.3.2 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的加压送风量应经计算确定。当计算结果与表9.3.2的规定不一致时,应采用较大值。9.4.1 设置排烟设施的场所当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9.4.2 需设置机械排烟设施且室内净高小于等于6.0m的场所应划分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m2,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防烟分区宜采用隔墙、顶棚下凸出不小于500mm的结构梁以及顶棚或吊顶下凸出不小于500mm的不燃烧体等进行分隔。9.4.3 机械排烟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横向宜按防火分区设置;2 竖向穿越防火分区时,垂直排烟管道宜设置在管井内;3 穿越防火分区的排烟管道应在穿越处设置排烟防火阀。排烟防火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排烟防火阀的试验方法》GB15931的有关规定。9.4.4 在地下建筑和地上密闭场所中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应同时设置补风系统。
当设置机械补风系统时,其补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9.4.5 机械排烟系统的排烟量不应小于表9.4.5的规定。9.4.6 机械排烟系统中的排烟口、排烟阀和排烟防火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排烟口或排烟阀应按防烟分区设置。排烟口或排烟阀应与排烟风机连锁,当任一排烟口或排烟阀开启时,排烟风机应能自行启动;2 排烟口或排烟阀平时为关闭时,应设置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3 排烟口应设置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且与附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邻边缘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0m。
设在顶棚上的排烟口,距可燃构件或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4 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的地下、半地下场所,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和建筑面积大于50m2的房间外,排烟口可设置在疏散走道;5 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0m;排烟支管上应设置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行关闭的排烟防火阀;6 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0m/s。9.4.7 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和排烟补风系统的室外进风口宜布置在室外排烟口的下方,且高差不宜小于3.0m;当水平布置时,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0m。9.4.8 排烟风机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排烟风机的全压应满足排烟系统最不利环路的要求。
其排烟量应考虑10%~20%的漏风量;2 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风机或排烟专用的轴流风机;3 排烟风机应能在280℃的环境条件下连续工作不少于30min;4 在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总管上应设置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行关闭的排烟防火阀,该阀应与排烟风机连锁,当该阀关闭时,排烟风机应能停止运转。9.4.9 当排烟风机及系统中设置有软接头时,该软接头应能在280℃的环境条件下连续工作不少于30min。排烟风机和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风机宜设置在通风机房内。
消防排烟管道安装规范
消防防排烟系统的安装规范及要求一、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二、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三、建筑物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四、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金属风道时,不应大于20m/s ;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m/s ;3、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7m/s;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5m/s ,自然排烟是利用建筑物的外窗、阳台、凹廊或专用排烟口、竖井等将烟气排出或稀释烟气的浓度。
在高层建筑中除建筑物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五、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 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消防电梯间的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 m 合用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3 m ;2、 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5层内开启外窗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 m ;3、 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的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 ;4、 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 ;5、 净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地面积的5% ;6、 不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前室或消防电梯前室的进风口开口有效面积应1m 进风道断;2m 排烟口开口有效面积应4m 排烟竖井断面6m ;7、 不靠外墙的合用前室的进风口开口有效面积应1.5m 进风道断面3m,排烟口开口有效面积应6m ,排烟竖井断面m,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内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时,该楼梯间可不设排烟设施。 利用建筑的阳台、凹廊或在外墙上设置便于开启的外窗或排烟进行无组织的自然排烟方式 。自然排烟应设于房间的上方,宜设在距顶棚或顶板下800mm以内,其间距以排烟口的下边缘计。
自然进风应设于房间的下方,设于房间净高的1/2以下。其间距以进风口的上边缘计。内走道和房间的自然排烟口,至该防烟分区最远点应在30m以内。
自然排烟窗、排烟口中、送风口应设开启方便、灵活的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