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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是
   https://www.fubuwang.com 2023-09-01 13:39:25
核心提示:建筑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是法律分析:1、5米以5米以上的作业必须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2、登高作业过程中使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要求牢固可靠,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确认。3、作业现场应设

建筑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是

法律分析:1、5米以5米以上的作业必须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2、登高作业过程中使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要求牢固可靠,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确认。

3、作业现场应设有警示标志或栏杆,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现场。

作业时必须设有专人监护。4、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考试合格,持证上岗。5、高处作业实施作业前,应履行申报审批手续,未经审批者,不准擅自进行作业。6、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具体分工,使作业人员明确工作内容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认系统安全后,方可指挥作业。

7、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8、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9、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衡,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板、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0、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11、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12、防护棚的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13、一般情况下禁止上下重叠作业。因工作需要,不得不上下重叠作业时,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14、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待全体人员安全撤除后,负责人和监护人方可离开。15、连续多班作业时,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记录。法律依据:《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 凡是符合国家标准局发布的高处作业分级标准(GB3608-83)及本规定第五条所指化工工况高处作业的,必须办理化工企业高处作业许可证(见附表)。第七条 《高处作业许可证》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审批人员应赴现场认真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第八条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作业许可证,经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或停止作业。第九条 凡属二级以上及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应由承担施工任务单位制定登高作业的施工方案及周密的安全措施。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必须详细写在高处作业许可证上。

第十条 高处作业使用的安全带,应符合国家标准(GB6095-85)。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有损坏的不得使用。安全带拴挂要在垂直的上方无尖锐、锋利棱角的构件上,不能低挂高用。不准用绳子代替,拴挂必须符合要求。

安全帽要符合国家标准(GB2811-81),使用时必须戴稳,系好下领带。安全网安装后,必须经专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焊接时应避免火星落入网里。第十一条 高处作业所用脚手架必须符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登高作业中使用的各种梯子要坚固,放置要平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度~70度为宜,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监护。人字梯拉绳须牢固,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须戴安全带并应有人监护。

第十三条 在吊篮内作业时,应事先支吊篮拉绳进行检查,吊篮所承受的负荷应有一定的安全系数。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要挂在主绳的扣件上,并有专人监护。吊架所用钢丝绳的粗细应根据负荷量决定。升降用的卷扬机或滑车,应该合于吊架的计算负荷量,并且要设双重制动闸。

制动闸必须灵敏可靠。第十四条 在化工危险物品生产的界区内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地方工作时(即化工危险部位)。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或操作者建立联系信号,并设置防护用具,以防发生意外。

第十五条 坑、井、沟、池、吊装孔等都必须有栏杆栏护或盖板盖严,盖板必须坚固,几何尺寸要符合安全要求。因工作需要移开盖板时,必须及时加设栏杆,因工作需要移开栏杆时,必须加设盖板或其它防护措施。第十六条 上石棉瓦、瓦棱板(薄板材料、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如果工作面有坡度时必须加以固定。

第十七条 凡高处作业与其它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同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作业的各项规定层交叉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并设置安全网。禁止上下垂直作业,确因工作需要时,要设专用防护棚或其它隔离措施。第十八条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准在高处投掷材料、工具或他物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收拾好,防止落下伤人。

第十九条 在六级以上强风或其它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厂长(或总工程师)需亲临。

高处作业安全规范有哪些要求

高处作业高度分为2m∽5m,5m~15m,15m~30m,30m以上。1、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2、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3、在15~30 m 时,为三级高空作业;4、在大于30 m 时,为特级高处作业。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国家标准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扩展资料:安全措施: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2、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3、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4、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5、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6、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做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

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高空作业规范

《劳动法》  第五十五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注意以下的要求:1. 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2. 登高架设作业(如架子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工等)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3. 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4. 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衣着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穿软底鞋,不穿带钉易滑鞋,并要认真做到“十不准”。5. 高处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应装袋精心保管,较大的工具应放好、放牢,施工区域的物料要放在安全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必要时要捆好。

扩展资料: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是依据高处坠落事故的不同类别和系列的原因规律,而提出的对高处坠落事故进行综合预防、控制的要点。(1)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坚持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认识掌握高处坠落事故规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树立安全思想和具有预防、控制事故能力,并要做到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当发现自身或他人有违章作业的异常行为,或发现与高处作业相关的物体和防护措施有异常状态时,要及时加以改变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为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2)高处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要符合安全要求。

(3)高处作业人员的个人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4)要按规定要求支搭各种脚手架。(5)要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网,凡4m以上建筑施工工程,在建筑的首层要设一道3~6m宽的安全网。

如果高层施工时,首层安全网以上每隔四层还要支一道3m宽的固定安全网。如果施工层采用立网做防护时,应保证立网高出建筑物1m以上,而且立网要搭接严密。并要保证规格质量,使用安全可靠。

(6)要切实做好洞口处的安全防护。具体方法,同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相同。(7)使用高凳和梯子时,单梯只许上1人操作,支设角度以60°~70°为宜,梯子下脚要采取防滑措施,支设人字梯时,两梯夹角应保持40°,同时两梯要牢固,移动梯子时梯子上不准站人。使用高凳时,单凳只准站1人,双凳支开后,两凳间距不得超过3m。

(8)在没有可靠的防护设施时,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否则不准在高处作业。同时安全带的质量必须达到以使用安全要求,并要做到高挂低用。(9)登高作业前,必须检查脚踏物是否安全可靠,如脚踏物是否有承重能力;木电杆的根部是否腐烂。严禁在石棉瓦,刨花板、三合板顶棚上行走。

(10)不准在六级强风或大雨、雪、雾天气从事露天高处作业。另外,还必须做好高处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如发现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要及时加以排除,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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