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岩溶区地基处理设计
桂林地基土的组成主要为填土(素填土以及杂填土)、粘性土(红粘土)、粉土以及漓江阶地形成的砂、砾石、卵石等,而基岩一般则为上泥盆统融县组石灰岩。市区绝大部分地段的地基表层军均分布有数十厘米至数米厚的填土,填土一般呈松散—稍密状态,一般情况下,不能作为地基的直接持力层,同时石灰岩基岩面附近分布有软土,地基中常常发育有溶洞、土洞及产生岩溶塌陷等现象。
由于地基岩土层的复杂多样化,在修筑建筑物中,当不能采用天然地基作为基础的直接持力层时,须对地基采取相应的处理。
目前,复合地基处理技术在桂林岩溶区地基加固的应用已经取得成功,应用面也得到逐步拓展。由于场地本身的复杂性,在对不满足建筑要求的场地地基进行加固处理时,宜根据场地实际地质情况,选择合理的地基承载力与变形计算方法,确保建筑经济安全。桂林市中心地段地貌属漓江一级、二级阶地,土层一般较厚,上覆土层主要为填土、粘性土、粉土、砂、砾石、卵石等,局部地段发育有土洞、塌陷等不良地质现象,其地基加固处理方法有素混凝土桩(CFG桩)、旋喷桩、深层搅拌桩等,复合地基承载力与变形计算可依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02)相关规定进行。然而局部地段,如桂林西城区,至临桂县城一带,上覆土层厚度分布较大范围为0~15 m,主要由冲洪积、残坡积形成的粘土、红粘土、次生红粘土、粉质粘土等组成,土层相对较薄,且岩溶不良地质作用强发育。
文献[39]通过对桂林市西城区大量钻孔资料和地表测绘资料的统计分析表明:覆盖层厚度越小,岩溶塌陷越发育。厚度小于6 m 区域的塌陷个数占总塌陷个数的74%以上;厚度小于10 m 区域的塌陷个数占总塌陷个数的99%以上;覆盖层厚度大于10 m 时,基本上不会发生岩溶塌陷。在这种强岩溶发育地段采用复合地基加固技术时如何保证在荷载作用下,增强体与天然地基土体能够共同直接承担荷载的作用并进行合理可行的承载力与变形计算,将是加固设计首先要考虑解决的问题。
3.4.1 桂林岩溶区深层搅拌地基处理按照《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02)的规定[40],水泥土搅拌法适用于处理正常固结的淤泥与淤泥质土、粉土、饱和黄土、素填土、粘性土以及无流动地下水的饱和松散砂土等地基。在桂林岩溶地区,主要用来加固素填土地基、不含粗大杂质的杂填土地基以及漓江一级阶地的松软粉土等地基。桂林岩溶区深层搅拌桩的桩径一般为500 mm,桩长不超过20 m,多采用湿法施工。
处理目的主要是加强地基土的地基承载力以及减少地基沉降变形。3.4.1.1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水泥搅拌桩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单桩载荷试验确定。有经验时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R a也可按式(3.11)和式(3.12)估算,取两者中小值。
桂林岩溶区岩土工程理论与实践式中:up——桩的截面周长(m);qsi——第i层土的桩侧阻力特征值(kPa);对淤泥可取4~7kPa;对淤泥质土可取6~12kPa;对软塑状态的粘性土可取10~15kPa;对可塑状态的粘性土可取12~18kPa;对于粉土、填土等可参考上述取值;对于新近填土,不宜计入桩侧阻力,甚至应考虑其负桩侧阻力。li——第i层土的厚度(m);α——桩端天然地基土的承载力折减系数,与桩长、土层土质情况等因素有关,常取0.4~0.6;Ap——桩的截面积(m2);qp——桩端地基土未经修正的承载力特征值(kPa);n——桩长范围内所划分的土层数;η——桩身强度折减系数;喷浆深层搅拌法取0.25~0.33;fcu——90 d龄期桩体水泥土立方体抗压强度平均值(kPa)。3.4.1.2 复合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竖向承载水泥搅拌桩复合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确定。有经验时水泥搅拌桩复合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可按式(3.13)估算:桂林岩溶区岩土工程理论与实践式中:fspk——复合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kPa);Ap——单桩的截面积(m2);m——复合地基面积置换率;R a——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kN);β——桩间土承载力折减系数。
当桩端土未经修正的承载力特征值大于桩周土的承载力特征值的平均值时,可取0.1~0.4,差值大时取低值;当桩端土未经修正的承载力特征值小于或等于桩周土的承载力特征值的平均值时,可取0.5~0.9,差值大时或设置褥垫层时均取高值;fsk——处理后桩间土承载力特征值(kPa),可取天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3.4.1.3 软弱下卧层强度验算竖向承载水泥搅拌桩复合地基处理范围以下存在软弱下卧层时,软弱下卧层强度验算可按式(3.14)进行:pz +pcz ≤faz (3.14)式中:pz——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软弱下卧层顶面处的附加压力值(kPa);pcz——软弱下卧层顶面处土的自重压力值(kPa);faz——软弱下卧层顶面处经深度修正后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3.4.1.4 水泥搅拌桩复合地基的变形量竖向承载水泥搅拌桩复合地基的变形量主要包括水泥搅拌桩复合土层的平均压缩变形量s1和桩端下未加固土层的压缩变形量s2,即s=s1+s2。(1)水泥搅拌桩复合土层的平均压缩变形量s1,可按式(3.15)计算:s1 =(pz+pz1)l/2Esp (3.15)水泥搅拌桩复合土层的压缩模量Esp可按式(3.16)计算:Esp = mEp +(1 - m)Es (3.16)式中:pz——水泥搅拌桩复合土层顶面的附加压力值(kPa);pz1——水泥搅拌桩复合土层底面的附加压力值(kPa);l——水泥搅拌桩桩长(m);Es——水泥搅拌桩桩间土的压缩模量(MPa);E p——水泥搅拌桩桩身的压缩模量(MPa)。
(2)水泥搅拌桩桩端以下未加固土层的压缩变形量s2,可采用现行国家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的有关规定计算。3.4.1.5 水泥搅拌桩桩身的施工质量检验(1)成桩后3天内,可用轻型动力触探(N 10)检查桩身的均匀性。检验数量宜为施工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2)成桩7天后,采用浅部开挖桩头(至设计桩顶标高处),目测检查水泥土桩均匀性,量测成桩直径。
检查量为总桩数的5%。(3)竖向承载水泥搅拌桩复合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和单桩载荷试验。(4)桩间土检验采用原位测试和室内土工试验。
3.4.2 桂林岩溶区素混凝土桩(CFG桩)地基处理素混凝土桩(CFG 桩)复合地基,主要用于处理桂林岩溶区粘性土、粉土、砂土和已完成自重压密的填土等地基。桩径一般要求取300~600 mm。但在桂林岩溶区的工程实践表明,很多工程采用桩径220 mm 的素混凝土桩,施工方便,工程成本较低,地基处理的效果良好。
3.4.2.1 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spk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spk应通过现场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确定,初步设计可按式(3.13)估算。但公式中的桩间土承载力折减系数β,取0.75~0.95,天然地基承载力较高时取大值。3.4.2.2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Ra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Ra的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当采用单桩载荷试验确定时,可将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除以安全系数2;但当地很少做载荷试验,因此,一般情况下,按式(3.17)估算:桂林岩溶区岩土工程理论与实践式中:up——桩的周长(m);n——桩长范围内所划分的土层数;qsi——第i层土的桩侧阻力特征值(kPa);qp——桩端端阻力特征值(kPa);li——第i层土的厚度(m)。3.4.2.3 桩身强度桩体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应满足式(3.18)的要求:桂林岩溶区岩土工程理论与实践式中:fcu为桩体混合料试块(边长150 mm 立方体)标准养护28 d后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平均值(kPa)。
3.4.2.4 复合地基沉降计算复合地基沉降宜按式(3.19)计算:s = s1 + s2 (3.19)式中:s1——复合土层压缩量,(mm);s2——下卧土层的压缩量,(mm)。s1、s2的计算可采用分层总和法,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的规定执行。3.4.2.4.1 s1的计算桂林岩溶区岩土工程理论与实践式中:Δpi——第i层土的平均附加应力增量,(kPa);hi——第i层计算土层的厚度,(m);Espi——第i层复合土体的压缩模量(MPa),按式(3.21)计算。
Esp = mEp +(1-m)Es (3.21)式中:Ep——桩体压缩模量(MPa);Es——桩间土压缩模量(MPa)。3.4.2.4.2 s2的计算s2的计算公式同s1,其中作用在下卧层顶部的附加压力可采用压力扩散法或等效实体法确定。复合地基的下卧层是指复合土层下未加固的土层。由于其未加固处理,土的工程特性没有改变,只是因其上复合土层的工程性能改善,导致下卧层的应力分布有所变化,故主要是设法计算比较合适的下卧土层的应力分布,然后再采用分层总和法计算其沉降s2。
目前在工程实践中,计算复合地基下卧层附加应力分布的近似方法主要有应力扩散法、等效实体法等。压力扩散法:该法是将复合土体作为加固的垫层,故作用于其上的荷载,即按一定的扩散角θ通过复合土体传递至下卧土层顶面。由此获得作用于下卧土层顶面的荷载平均应力,以及相应的作用范围,并以此计算下卧土层中的应力分布,求其沉降。
桂林岩溶区岩土工程理论与实践等效实体法:该法是将复合土体视为一局部的实体,犹如墩式基础。作用其上的荷载扣除周边摩阻力f后直接传至实体底面。故作用于下卧土层顶面的荷载应力为:桂林。
桂林岩溶区岩土工程勘察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岩土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过程,其成果质量将直接影响到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也关系着整个建筑物的工程安全和工程造价。因此,重视和提高岩土工程勘察成果质量,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以下是桂林岩溶区岩土工程勘察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5.1 抗剪强度剪切试验指标土体的抗剪强度指标c、φ值的测试,是岩土工程勘察土工试验中重要的内容之一,在抗剪强度剪切试验中,由于试验方法和采用的固结排水条件不同,即使是同一土体,其抗剪强度c、φ值也可能相差很大,因此,在工程设计中,对地基土体c、φ值的选用尤为主要。,在工程勘察中,为了尽可能模拟工程各种复杂的排水条件,在进行c、φ值剪切试验时,通常分为三种情况,即三轴剪切试验的不固结不排水剪,固结不排水剪和固结排水剪,(如用直接剪切仪,则为快剪,固结快剪和慢剪)。由于三轴剪切试验相对于直接剪切试验,更能模拟土体的实际受力状况以及更能严格控制排水条件,因此其c、φ值也更为可靠,但三轴剪切试验成本较高,受条件限制,要求所有的勘察单位提供三轴剪切试验结果,可能会有一定的困难。尽管如此,但很多规范都要求对一级建筑物必须要用三轴剪切试验结果,对二级建筑物也尽量用三轴试验,当条件不允许时,可用直剪试验结果代替。
目前,桂林市的勘察单位也都大多提供直接剪切试验c、φ值结果。除此之外,土体的应力历史和应力路径也是影响土体c、φ值的重要因素。岩土体抗剪强度c、φ值是岩土工程设计中的一个很重要的力学指标。
在岩土工程勘察中,地基承载力的理论计算,土体c、φ值是重要的参数;在深基坑支护设计中,深基坑土体侧向土压力是支护设计的依据,而基坑侧壁土体c、φ值又是侧向土压力计算中最关键的参数;在边坡工程、路基稳定等的定量评价中,滑坡带及路基土体的抗剪强度c、φ值也是评价计算中最重要的参数。对各类岩土工程土体c、φ值试验方法的选择,一般的原则是:当地基土的透水性和排水条件不良,土体没有固结,施工速度又较快,土中的水来不及排出时,用不固结不排水剪(快剪)试验;而当地基土的透水性和排水条件较好时,且施工速度也较慢时,土体能够较充分地固结和排水,用固结排水(慢剪)试验结果;如果介于上述两者之间,可用固结不排水剪(固结快剪)结果。1.5.2 标准贯入试验确定桂林红粘土地基承载力目前,在桂林岩溶区工程勘察中,对于红粘土地基承载力的确定,大多是根据标准贯入试验结果,参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 7—89)查表确定其承载力。
但在查表前,应按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 7—89)进行修正,即:N=μ-1.645σ。该修正公式的含义是:假定锤击数N 是随机变量,且服从正态分布,N 大于界限值(μ-1.645σ)的可能性为95%。一般来说,总体参数μ、σ是未知的,但可以用样本来进行统计。
参数估计有点估计和区间估计两种方法,修正公式就是用样本均值来估计总体均值,用样本均方差s来估计总体均方差σ。这种点估计有一定的误差,要求抽样应具有随机性,样本容量n也应较大,点估计值才能较好的代表总体参数。该修正公式概念明确,是合理的,造成N 值偏小的原因不是公式本身造成的,而是由于统计样本数较少、参数离散性较大,导致标准差σ较大,正态曲线扁平,要达到95%的保证率,必然导致(μ-1.645σ)值较小,而较大程度地偏离总体均值μ。对于一般的单个工程项目,在同一土层的标贯击数一般大于6,但统计样本数有时不够多或者较离散,此时,利用该公式会带来误差。
以《桂林高新七星区旅游商品批发城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资料为例[14],统计样本数为14个,锤击数平均值为7.57,而标准差则为1.55,修正后的锤击数仅为5.01,其所得承载力特征值145kPa。根据《桂林高新七星区旅游商品批发城地基静力载荷试验报告》[15],确定该场地红粘土地基承载力。根据有关规范规定,当试验实测值的极差不超过其平均值的30%时,取其平均值作为该层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k,即fak =228kPa(表1.21,表1.22)。表1.21 按载荷试验确定地基承载力特征值Table 1.21 Determination of Characteritic values of foundation bearing capacity by load test表1.22 多种方法确定的地基承载力结果(kPa)Table 1.22 Result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 determined by different methods(kPa)以上分析可知,对于桂林高新七星区旅游商品批发城硬塑次生红粘土,由标准贯入试验确定的地基承载力。
与其他各种方法包括载荷试验在内的结果比较,取值均偏低,在工程勘察实际中,应引起注意。当按原位测试(如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确定地基承载力时,由于桂林粘性土、砂土成因的多样化,导致标贯试验结果有时较离散,此时若仍按N=μ-1.645σ修正结果查表求地基承载力,会得出与实际偏低的结果,因此,在工程实践运用时,需考虑分层的合理性、样本的数量、标准差等方面因素,使用时应慎重,并尽量增加标贯试验数量。1.5.3 建筑物的地基变形计算地基沉降计算或验算是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提供结论与建议的前提基础。影响建筑物地基沉降的因素有很多,如地基土的分布、基础类型和刚度、荷载分布、上部结构的体系和刚度、地下水、周围环境及堆载等,都会对地基沉降产生影响,这方面的研究和报道国内也很多,在此不多加以叙述,这里只对地基沉降计算过程中的公式做一些讨论说明。
1.5.3.1 压缩模量Es的取用不论是《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还是《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有关的地基沉降计算公式,地基土层的压缩模量Es都与计算的沉降值成反比关系,即地基土的Es增大多少倍,那么沉降值将缩小相同的倍数,可见Es对沉降量的影响之大。目前,在沉降计算中,一般是采用室内土工压缩试验得出的结果,但是很多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只提供压应力为100~200kPa范围内的E。
以100~200kPa压力范围内的Es来计算沉降,对过去的中低层建筑也许合理,但是近几年来许多高层建筑甚至超高层建筑的出现,以及桩基下地基,其压力范围远不止100~200kPa,因此应该用其实际压力,规范对此也作了严格的规定,即应当取该层地基土在自重压力至自重压力加附加压力作用时的压缩模量,在实际计算时,可根据室内土工压缩试验结果e-p曲线计算:E si=(1+eli)/ai; ai=(e1i-e2i)/(p2i-p1i)。用实际压力范围计算的Es值与用100~200kPa压力范围的Es有时相差较明显,对于一些对沉降要求较高的建筑物(如框架结构),由于Es的误差,有时可以导致基础方案的选择,而这一点常常被工程设计人员所忽视。1.5.3.2 沉降计算经验修正系数ψs或ψ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表5.3.5中,地基最终沉降量计算公式中的沉降计算经验修正系数ψs的变化范围从0.2~1.4,而在《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表5.5.11,桩基沉降计算经验系数ψ的变化范围也从0.4~1.2,变化幅度范围较大,对地基最终沉降的影响很大。
目前,各地对沉降计算经验修正系数的数值规定差别很大。如上海地基规范规定其值随附加压力P0 的增大可以从0.7 变化到1.3;天津地基规范的修正系数值为基础底面平均压力p与地基承载力设计值f之间的比值;深圳地基规范则又不同。因此,各地应该建立在沉降实测基础上的本地经验修正系数,不能完全照搬国标《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中的规定。1.5.4 地基稳定性分析评价岩溶地区发育有大量对地基稳定性有着重要影响的溶洞、土洞等不良地质现象,溶洞、土洞在人为或自然因素的诱发下,易使地基产生塌陷失稳,影响建筑物的安全稳定,因此,场地稳定性正确分析评价,在岩溶地区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在桂林市的岩土工程勘察实践中,对岩溶地基稳定性的评价,主要有以下3种方法:①对岩溶地基的影响因素作定性评价;②依据《工程地质手册》(第四版)或《岩土工程手册》中所推荐的经验公式,进行相关验算的评价方法;③依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或《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中有关规定的评价方法。这些方法手段在工程实践中被广泛运用,但在运用过程中,应注意它们的适用性和使用条件,若不能够了解或把握,就不能很好地对岩溶地基稳定性作出客观正确的评价。《工程地质手册》(第四版)或《岩土工程手册》中所推荐的经验公式主要有:①根据溶洞顶板坍塌自行填塞洞体所需厚度进行计算;②根据顶板裂隙分布情况,分别对其进行抗弯、抗剪验算;③根据极限平衡条件,按顶板能抵抗受荷载剪切的厚度计算;④根据普氏压力拱高度计算。
它们都有具体的计算公式,方便简单,计算能得出明确的结果,因此在人们的印象中,可能会认为这些方法是定量评价方法。其实它们只能认为是半定量评价方法,其计算的结果有时与实际有较大的出入。首先它们都是一些经验性公式,计算公式在推导过程中,受力条件作了一些简化;其次,在这些计算公式中,要求有溶洞(土洞)的尺寸大小、埋藏深度等计算参数,但在工程实践中,就目前的技术条件和水平,要想很准确地获取这些参数数据,有一定的难度,一般还是依据工程地质剖面图(或工程地质柱状图)来推断溶洞(土洞)的尺寸、形状和位置,而工程地质剖面图中溶洞(土洞)的形状、尺寸,带有较大的人为主观推断因素,这将影响岩溶稳定性计算评价的结果。尽管目前已有地质雷达(CT)进行地下岩溶探测的技术,但受条件所限,在桂林市的场地岩土工程勘察中还用得不多,建议以后在岩土工程勘察中,多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尤其在重要工程、大型工程或岩溶强发育地段。
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中或《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中均规定,在岩溶地区,当基础底面以下的土层厚度大于3倍独立基础底宽,或大于6倍条形基础底宽,且在使用期间不具备形成土洞条件时,可不考虑岩溶对地基稳定性的影响。此条规定简单明了,使用方便。但实际上,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规定厚度以下的溶洞或土洞对地基稳定性还是有影响的,仅仅考虑基础底面以下的土层厚度是不够的,规范规定没有考虑以下几个影响因素:(1)下伏溶洞或土洞的规模尺寸、形状。
对于小规模跨度的溶洞或土洞,对地基稳定的影响不大,适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中的规定。若溶洞或土洞的跨度较大,即使符合规定的土层厚度,也可能导致地基塌陷失稳,因此还需要辅以其他的方法进行。
岩溶区桩基础施工技术
2.9.1 桂林岩溶区常用的桩基础由于地基中存在溶洞土洞以及塌陷,石灰岩地基表面以上普遍存在一层软流塑状态的软土,当经过地基持力层强度验算,软弱下卧层强度验算,地基变形验算,或者地基稳定性评价,至少有一项不满足要求时,且地基处理或许成本较高时,此时,桩基础便是最佳的选择。在桂林岩溶地区,主要采用灌注桩基础,灌注桩是在现场的设计桩位上直接采用机械或人工成孔,根据采用的成孔方法和手段不同,又分别称为钻(冲)孔灌注桩、沉管灌注桩、人工挖孔灌注桩等,其他桩型在桂林岩溶区较少使用。
2.9.2 桂林岩溶区沉管灌注桩施工工艺沉管灌注桩是指利用锤击打桩法或振动打桩法,将带有活瓣式桩靴或预制钢筋砼桩尖的钢管沉入土中,然后边浇筑砼,边锤击或振动拔管。
桂林岩溶地区的沉管灌注桩,绝大多数是漓江一级阶地的卵石层以及二级阶地的含卵石粘土(混合土)作为桩端持力层,也有部分选用石灰岩作为桩端持力层。该基础类型的优点是桩径、桩长可以随地质条件的变化,作适当调整,而且这类桩基施工进度较快,工期相对较短,单位造价较低。当选用石灰岩作为桩端持力层时,有如下缺点:①在基岩面起伏变化大的地段,易产生斜桩甚至滑桩;②当桩尖置于鹰嘴岩、石芽等不完整岩体时,无法保证其承载力;③若基岩上部有卵石分布时,基桩的施工较为困难。2.9.2.1 施工准备2.9.2.1.1 材料主要包括水泥、砂、石、钢筋等。
(1)水泥:采用硅酸盐水泥,水泥进场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书。施工单位应根据进场水泥品种、批号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2)中粗砂:采用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洁净的河砂,其含泥量不大于3%;(3)石子:采用坚硬的碎石或卵石,最大粒径不宜大于40 mm,且不宜大于钢筋最小净间距的1/3,含泥量不大于2%;(4)钢筋:钢筋进场时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应检查其品种规格是否符合要求及有无损伤、锈蚀、油污,并应按规定抽样,进行抗压、抗弯、焊接试验,经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进口钢筋要进行化学成分检验和焊接试验,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用于工程)。钢筋笼的直径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还应比套管内径小60~80 mm;(5)桩尖:一般采用钢筋砼桩尖,其配筋构造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或施工规范的要求。
2.9.2.1.2 作业条件(1)施工前应作场地查勘工作,如有架空电线、地下电线、给排水管道等设施,妨碍施工或对安全操作有影响的,应先作清除、移位或妥善处理后方能开工;(2)施工前应做好场地平整工作。雨季施工时,要采取有效的排水措施;(3)应具备施工区域内的工程地质资料、经会审确定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各种原材料及预制桩尖等的出厂合格证及其抽检试验报告、砼配合比设计报告及其有关资料;(4)桩机性能必须满足成桩的设计的要求;(5)最好能够会同设计单位选定1~2根桩进行打桩工艺试验(即试桩)以核对场地地质情况及桩基设备、施工工艺等是否符合设计图纸要求。2.9.2.2 操作工艺(1)锤击沉管灌注桩的施工方法一般为“单打法”,但根据设计要求或土质情况等也可采用“复打法”;(2)锤击沉管灌注桩宜按流水顺序,依次向后退打。
对群桩基础及中心距小于3.5倍桩径的桩,应采用不影响邻桩质量的技术措施;(3)桩机就位时,桩管在垂直状态下应对准并垂直套入已定位预埋的桩尖,桩架底座应呈水平状态及稳固定位,桩架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大于0.5%;(4)桩尖埋设后应重新复核桩位轴线。桩尖顶面应清扫干净,桩管与桩尖肩部的接触处应加垫草绳或麻袋;(5)注意检查并保证桩管垂直度无偏斜后才正式施打。施打开始时一般先低锤慢击,施打过程若发现桩管有偏斜时,应采取措施纠正。
如偏斜过大无法纠正时,应及时会同施工负责人及技术、设计部门研究解决;(6)沉管深度应以设计要求及经试桩确定的桩端持力层和最后三阵,每阵十锤的贯入度来控制,并以桩管入土深度作参考。在桂林岩溶地区,以卵石作为桩端持力层时,一般最后三阵每阵十锤的贯入度不大于20 mm,且每阵十锤贯入度值不应递增;(7)拔管时采用倒打拔管的方法,用自由落锤小落距轻击不少于40次/m in,拔管速度应均匀,对一般土层以不大于1 m/min为宜;(8)按设计要求进行局部复打或全复打施工,必须在第一次灌注的桩身砼初凝之前进行。2.9.2.3 施工注意事项2.9.2.3.1 避免工程质量通病(1)为防止出现缩颈、断桩、砼拒落、钢筋下沉、桩身夹泥等现象,应详细研究工程地质报告,制订切实有效的技术措施;(2)灌注砼时,要准确测定一根桩的砼总灌入量是否能满足设计计算的灌入量,在拔管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拔管速度,发现缩颈及时采取措施处理;(3)如采用跳打法施工,跳打时必须等相邻成形的桩达到设计强度的60%以上方可进行;(4)拔管时尽量避免翻插,以防止孔壁周围的泥挤进桩身,造成桩身夹泥。2.9.2.3.2 主要安全技术措施(1)在施工方案中,认真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2)清除妨碍施工的高空和地下障碍物,平整打桩范围内的场地和压实打桩机行走的道路;(3)对临近原有建(构)筑物,以及地下管线要认真查清情况,并研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以免震坏原有建筑物而发生伤亡事故;(4)打桩过程中,遇有施工地面隆起或下沉时,应随时将桩机垫平,桩架要调直;(5)打桩时,严禁用手去拨正桩头垫料,同时严禁桩锤未打到桩顶即起锤或刹车,以免损坏打桩设备;(6)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的有关规定。
2.9.3 桂林岩溶区钻(冲)孔嵌岩灌注桩施工桂林岩溶区钻(冲)孔嵌岩灌注桩,选用石灰岩作为桩端持力层。钻(冲)孔嵌岩灌注桩不但能穿越局部密实卵石层,而且能穿越石灰岩石芽、厚度较小的溶洞顶板而到达有足够持力层厚度的完整段的石灰岩;也解决了其他桩型因基岩面起伏而出现的滑桩、斜桩问题,能够保证较高的承载力。该类桩基的单桩承载力高,可以一柱一桩,安全可靠,桩长桩径设计灵活性大。施工噪音相对较小,但缺点是单位造价高,单桩施工时间较长,施工时泥浆、污水易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9.3.1 施工前准备工作(1)场地平整,清除杂物,回填土夯打密实;(2)挖泥浆池、沉淀池、储水池,准备合格粘土;(3)水、电源接通;(4)平直机架,保证钻孔过程中不能移位和不均匀沉陷;(5)符合指标要求的泥浆,一般采用粘性土。2.9.3.2 钻孔(1)钻具联结要铅直,初期钻进速度不要太快,适当控制进尺,使初期成孔竖直、圆顺,防止孔位偏心、孔口坍塌,钻进速度和泥浆排量相适应。(2)钻进过程中,经常检查泥浆指标变化情况,并注意调整钻孔内泥浆高度。一般选用膨润土、CMC、PHP、纯碱等配制优质泥浆。
根据地层情况及时调整泥浆性能,泥浆性能指标参考如下:泥浆相对密度:1.1~1.15;黏度:一般地层16~22 s,松散易坍地层19~28 s;含砂率:新制泥浆不大于4%;胶体率:不小于95%;pH值:7~9。(3)钻进过程中及时滤渣,同时经常注意地层的变化,在地层的变化处均应捞取渣样,判断地层的类型,记入记录表中,并与设计提供的地质剖面图相对照,钻渣样应编号保存,以便分析备查。(4)经常检查机具动转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需加润滑油部分每班必须检查一次。
(5)终孔后按规范规定进行清孔,桩底沉渣一般不超过10 cm。2.9.3.3 钢筋笼制作与安放(1)钢筋进场必须具有合格证,每批材料、每种规格均需抽样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2)钢筋绑扎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规范;(3)钢筋吊装中要防止变形,钢筋笼入孔后应牢固定位,提升导管时必须防止钢筋笼拔起;(4)适当焊接加固钢箍和吊挂筋,保证钢筋笼安装过程不变形。2.9.3.4 砼灌注(1)灌注混凝土前,在孔口安放护孔漏斗,然后放置钢筋笼,并再次测量孔内虚土厚度。
扩底桩灌注混凝土时,第一次应灌到扩底部位的顶面,随即振捣密实;浇注桩顶以下5 m 范围内混凝土时,应随浇注随振动,每次浇注高度不得大于1.5 m;(2)施工中应保持场地清洁卫生,泥浆不得到处外溢,沉渣应及时清除;(3)当施工完成后,应凿除桩头预加高度的砼。2.9.3.5 钻(冲)孔嵌岩灌注桩基础施工注意事项:(1)施工中必须保证桩端全断面嵌入完整基岩中,最小嵌岩深度必须≥0.5 m,且须保证桩端下有足够厚度的完整石灰岩;(2)施工过程中在局部软弱土段、松散卵石段、易产生缩径、塌孔现象,在岩面陡峭、石芽等岩溶发育地段会产生斜孔、卡孔等现象,采用泥浆护壁时,会出现漏浆问题,这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治;(3)浇注混凝土前必须做好沉渣清理工作,沉渣厚度必须≤50 mm。当有地下水时,浇注时须采用水下浇注混凝土工艺施工;(4)单桩承载力需经过静载或高应变动测法确定。2.9.4 桂林岩溶区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人工挖孔桩,是利用人工挖孔、在孔内放置钢筋笼、灌注混凝土的一种桩型。
常见的施工方法就是由人工向下挖掘土(岩)成圆孔,且每挖1 m 左右支模浇注一圈混凝土护壁,如此不断下挖,一直到设计要求的深度,然后在孔内安放钢筋笼,灌注桩身混凝土。人工挖孔桩主要适用于岩溶发育不强烈、上覆土层不厚及基岩可作为稳定桩端持力层的地质情况;对于持力层深度大、地下水丰富(如漓江一级阶地的砂、卵石地层)、有软土存在或岩溶强烈发育的地方,如果强行开挖,往往因护壁困难或涌水量骤增造成施工困难甚至无法施工,且强排地下水将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此时应慎重使用或不使用。桂林岩溶区的人工挖孔桩的孔径(不含护壁)一般大于1.0 m,小于2.5 m;孔深一般不超过20 m。
2.9.4.1 施工准备(1)熟悉施工图纸及场地的水文地质资料,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2)全面开挖之前,有选择地先挖两个试验桩孔,分析土质、水文等有关情况,以此修改原编施工方案;(3)开挖前场地应完成三通一平各项临时设施,如照明、动力、安全设施准备就绪;(4)按基础平面图,设置桩位轴线、定位点;(5)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用的机具准备:如混凝土搅拌机、卷扬机、吊桶、护壁模板、扬程水泵、通风及供氧设备、镐、锹、土筐、防水照明灯(低压36V、100W)、安全帽、安全带等。2.9.4.2 施工工艺工艺流程:测量控制→锁孔口→检查桩位(中心)轴线→安装施工机具→逐层往下循环作业→检查验收→吊放钢筋笼→浇注桩身混凝土。2.9.4.2.1 测量控制桩位轴线采取在地面设十字控制网、基准点。2.9.4.2.2 锁孔口(1)开挖第一节桩孔土方:开挖桩孔应从上到下逐层进行,先挖中间部分的土方,然后扩及周边,有效地控制开挖孔的截面尺寸;(2)浇筑第一节护壁混凝土:桩孔挖完一节后立即浇筑护壁混凝土,人工浇筑捣实。
2.9.4.2.3 检查桩位(中心)轴线每节桩孔护壁做好后,必须将桩位十字轴线和标高设在护壁的上口,然后用十字线对中,吊线坠向井底投设,以半径尺杆检查孔壁的垂直平整度,随之进行修整。井深必须以基准点为依据,逐根引测,保证桩孔轴线位置、标高、截面尺寸满足设计要求。2.9.4.2.4 安装施工机具(1)架设垂直运输架:要求搭设稳定、牢固;(2)在垂直运输架上安装电动葫芦或卷扬机;(3)安装吊桶、活动盖板、照明、水泵和通风机等。
2.9.4.2.5 逐层往下循环作业将桩孔挖至设计深度,清除虚土或虚渣,桩底应支承在设计所规定的持力层上。2.9.4.2.6 检查验收成孔以后必须对桩身直径、孔底标高、桩位中线、井壁垂直、虚土厚度进行全面测定,。
岩溶地基稳定性评价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在岩溶地区,由于岩溶作用,建(构)筑物地基中广泛地分布有对地基基础稳定性有较大影响的溶洞和土洞,岩溶地基的稳定性分析评价是岩溶区工程建设的重要问题之一,它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的可行性,安全性及工程造价等。对岩溶地基稳定性的评价,目前主要是《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或《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中有关规定的定性评价方法,以及依据经验公式进行相关验算的定量评价方法,如《工程地质手册》中所推荐的方法。
这些定性、定量方法在工程实践中被广泛运用,但在运用过程中,许多工程技术人员对它们的适用性和使用条件不够了解或了解得不透彻,以至于不能很好地对岩溶地基稳定性作出客观的评价。
以下对常用的几种岩溶地基稳定性评价方法,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加以指出分析。6.1 《规范》 评价方法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的第6.5.2条或《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的第5.1.10条第一款,均规定:“在岩溶地区,当基础底面以下的土层厚度大于三倍独立基础底宽,或大于六倍条形基础底宽,且在使用期间不具形成土洞条件时,可不考虑岩溶对地基稳定性的影响”。众所周知,由基础底面处的附加应力P0,在地基中的扩散作用,越往地基以下,附加应力P0产生的影响越小,当距基础底面的土层厚度为三倍独立基础宽度及六倍条形基础宽度时,基底附加应力P0在上述位置处所产生的附加应力,算得分别只有0.052P0和0.11P0,再往下,基底附加应力所产生的影响则更小,从工程角度来说,可忽略不计。因此可以理解为,只要三倍独立基础底宽或六倍条形基础底宽深度范围内不存在溶洞土洞,地基则稳定安全,在此深度以下,即使存在溶洞或土洞,可不考虑其产生的不利影响,这应该是《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6.5.2条规定或《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的第5.1.10条第一款的本意。
假定岩溶地基符合上述《规范》规定,但在规定的土层厚度深度以下存在溶洞或土洞,按《规范》规定可不考虑岩溶对地基稳定性的影响。实际上,规定厚度以下的溶洞或土洞对地基稳定性还是有影响的,仅仅考虑厚度是不够的,该方法没有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6.1.1 下覆溶洞或土洞的规模尺寸、形状对于小规模跨度的溶洞或土洞,对地基稳定的影响不大,可以运用以上《规范》中的规定。若溶洞或土洞的跨度较大,即使符合规定的土层厚度,则也可能导致地基塌陷失稳,因此还需要辅于其他的方法进行稳定性判别。
6.1.2 地下水的存在及水位的高低一般来说,若存在地下水且地下水位在土洞所处位置的范围内上下波动,则不利于土洞的稳定,就有可能使规定厚度以下的土洞向上坍塌失稳,进而影响上部地基的稳定。6.1.3 地基岩、土层的组成对于由沙土、粉土等组成的岩溶地基,如广西桂林漓江一级阶地,很多地基即使符合《规范》中的厚度规定,也常发生地基塌陷,这主要是由于沙、粉土的内聚力较低,若遇上久旱突降暴雨,地下水位迅速上升,则进一步降低了地基土的抗剪强度。6.1.4 土洞内的充填物对于土洞地基而言,洞内是否有充填物,对于地基稳定性有着重要的影响,对于溶洞地基的影响较小,但对于土洞地基影响则较大。
例如,桂林岩溶地区硬塑红粘土地基中发育的土洞,常常可以看到被软、流塑黏性土充填的情况,此时,可大大地增加土洞的稳定性,因此,地基土层厚度即使达不到《规范》中的规定厚度,土洞地基也可能稳定。由于规范的权威性,因此人们往往容易忽略上述因素的影响,在工程设计中应引起重视。6.2 顶板塌陷堵塞法该法是根据溶洞、土洞顶板坍塌自行填塞洞体所需厚度进行计算,顶板坍塌后塌落体体积松胀增大,当塌落向上发展到一定高度,洞体可被松胀物自行堵塞填满,无需考虑对地基的影响。
所需塌落高度H按下式计算[15]:岩溶区溶洞及土洞对建筑地基的影响式中:H0为洞体最大高度(m);K为顶板岩石松散(胀余)系数,石灰岩K取1.2,粘土K取1.05。它认为只要溶洞或土洞顶板以上岩土层的厚度大于临界高度H,则无需考虑对地基的影响。事实上,塌落充填物对地基还是有影响的,可分为两种情况进行讨论:(1)当溶洞或土洞顶板以上岩土层的厚度刚好等于临界高度H,此时,洞体刚好被塌陷松胀物自行堵塞填满至地面。若是溶洞,那么原来的岩石则塌陷变成碎石,地基的承载力大大降低,碎石即使是处于密实状态,其承载力也只有700~900kPa,也远低于原来的岩石可达数千千帕的地基承载力,况且塌陷后的碎石往往呈松散状态,其承载力更低;若是土洞,原来的原状土则塌陷变成新近沉积土,其地基承载力的经验值仅为80~140kPa,压缩模量的经验值为2~7.5MPa,均远低于原状岩、土原来的数值,不利于地基基础的设计。
(2)当溶洞或土洞顶板以上岩土层的厚度大于H,原来的溶洞或土洞若塌陷则被充填满,此时塌落向上发展还没有到达地面,洞体就被填满,洞体内松散的岩、土塌陷体可认为是地基的软弱下卧层,在地基基础设计时,必须进行软弱下卧层的验算。还有一点需注意的是,根据岩石和土层的松散(胀余)系数K一般取为1.2和1.05,即塌陷后岩石和土层的体积扩大为原来的1.2倍和1.05倍,岩石和土层的固体颗粒的体积不会发生改变,增大的只是岩石和土层的空隙体积部分,假设洞体顶板以上的岩石或土层的孔隙比分别为e1和e2,则可计算出在塌陷后,岩石或土层的孔隙比分别为(1.2e1+0.2)和(1.05e2+0.05)。6.3 坍塌平衡法土体内部形成空洞前,在垂直应力和水平应力作用下处于自然平衡状态。随着土洞的出现,上部土体失去支撑,应力状态发生变化,如图6-1所示。
目前,有关的参考书上所给出的计算公式,一般情况下,没有考虑土层的内聚力c的影响,有些也没有考虑土洞平面形状的影响,且不考虑地基土的分层对稳定性的影响。(1)在3.2.1节的分析中可知,考虑土层的内聚力c以及土洞平面形状的影响,平面范围为长条形的土洞和平面范围为圆形土洞,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它们的稳定性是有区别的,而这一点常常容易被忽略。对比长条形和圆形土洞地基临界安全厚度H0的式(3-4)和式(3-9),可以发现:圆形土洞比长条形土洞的临界安全厚度要小,更有利于地基的稳定性。(2)实际工程中,地基土往往是成层的。
在岩溶地区,地基土层很多情况下是呈现上硬下软的分布特征,尤其是靠近基岩附近,常分布有软、流塑粘性土,此时,除了按照式(3-4)和式(3-9)的临界安全厚度H0验算判别地基的整体稳定性外,还应由下往上逐层进行判别。图6-1 土洞顶板稳定性示意图Fig.6-1 Diagram for roof stability in cave图6-2 层状土层中土洞顶板稳定性示意图Fig.6-2 Diagram for roof stability in layer soil cave如图6-2所示的两层土的土洞地基中,设土洞平面范围为长条形,若要使土洞地基稳定,除了要满足土洞顶板以上两侧面土体产生的抵抗力(2F1+2F2)大于土洞顶板上土体重量(G1+G2)外,还要把第二层土单独拿出来评价,要使第二层土也单独保持稳定,即(2F2+2ac2)>G2,这样整个地基才算稳定。因为有时候能使(2F1+2F2)>(G1+G2)整体稳定成立,但不一定能使(2F2+2ac2)>G2成立,尤其是在上部土层好,抗剪强度指标较大,其抗塌力2F1远大于土重G1,而下部土层较差,抗剪强度指标较小,其抗塌力2F2远小于土重G2,即使加上第二层土顶面的凝聚力2ac2,还是(2F2+2ac2)<G2,这就出现整个地基一起评价则稳定,但下面第二层土不能独自保持稳定的情况。
这种情形往往被工程技术人员所忽略。需注意的是,上述分析没有考虑建筑物荷载影响的情况。若将岩溶地层及其上覆有土洞存在作为地基考虑,则应考虑建筑物荷载引起的附加应力的影响,此时建筑物荷载引起的附加应力P0与土洞顶板上土体重量(G1+G2)将构成地基向下的作用力,因此要满足(2F1+2F2)>(G1+G2+P0)的条件;对于上硬下软的成层土还要考虑应力扩散作用,即要满足(2F2+2ac2)>(G2+Pz),其中Pz为第二层土顶面处的附加应力值,可按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50007—2002中式(5.2.7—3)进行计算。
6.4 普氏压力拱法用普氏压力拱法来评价岩溶地基的稳定性,方法简单明确。但对它的适用条件及推导过程,有关的手册如《工程地质手册》则介绍得较少,它最初是在地下工程或采矿工程中用来计算围岩压力,后来被引用来评价岩溶地基溶洞和土洞的稳定性。普氏压力拱的高度h1表达式为:岩溶区溶洞及土洞对建筑地基的影响式中:h为洞体的高度(m);a为空洞长度的一半(m)。当溶洞或土洞洞体顶板以上岩土体的厚度大于普氏压力拱的高度h1,则认为地基处于稳定。
在采用普氏压力拱法评价岩溶地基的稳定性时,有以下几点必须引起注意:(1)普氏压力拱理论的计算式(6-2),是在假设洞体上部岩土体为散粒体的情况下推导的,没有考虑岩土体的凝聚力作用,这不太合理。若考虑凝聚力作用,则式(6-2)中的分母tgφ应该用 代替,σ 为洞体底角处的垂向竖直压力。(2)普氏压力拱理论原来是用来计算围岩压力的,考虑到地下工程或采矿工程的特点,为安全起见,在推导的时候,只采用了最大摩阻力的一半,并非处于极限平衡状态,才得到现在的式(6-2)表达式。
实际上,处于极限平衡状态时的压力拱的高度只有式(6-2)中h1的一半,因此,在工程实践中采用式(6-2)评价岩溶地基的稳定性,已经包含安全储备。有些教科书把压力拱以上一定范围内的土体称为破裂拱,把压力拱和破裂拱的总高度h1′作为岩溶地基的最小稳定高度,即 ,这样显得有些保守。(3)对于特别软弱的土层如淤泥、饱和软粘土等,由于不能形成压力拱,因此不能运用压力拱理论来计算评价岩溶地基的稳定性。6.5 结论通过分析目前常用的几种岩溶地基稳定性评价方法,可知它们都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得到的,具有其自身的特点和适用性,在地基基础设计中应注意。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或《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所建议的方法,仅仅是根据基础底面以下土层厚度的大小来判别地基的稳定性,而没有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对岩溶地基稳定性的影响:下覆溶洞或土洞的规模尺寸及形状、地下水的存在及水位的高低、地基土层的组成、土洞内的充填物等。(2)运用顶板塌陷堵塞法评价时,塌陷松胀物自行堵塞填满洞体后,将会构成地基的软弱下卧层,降低地基承载力。(3)运用坍塌平衡法时,应考虑土洞平面形状的影响,分别采用不同的计算公式,同时土层的内聚力c不能被忽略。
若地基是多层土组成,除了按照式(3-4)和式(3-9)中的临界安全厚度H0验算判别地基的整体稳定性外,还应由下往上逐层进行判别其稳定性。(4)《工程地质手册》等推荐的普氏压力拱高度计算公式,没有考虑岩土体的凝聚力作用,而且其计算的高度是极限平衡状态时的压力�。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的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builiding foundationGB 50007-201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2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096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07-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2、3.0.5、 5.1.3、 5.3.1、 5.3.4、 6.1.1、 6.3.1、 6.4.1、 7.2.7、7.2.8、 8.2.7、 8.4.6、 8.4. 9、 8.4. 11、 8.4.18、 8.5.10、8.5. 13、 8.5.20、 8.5.22、 9.1. 3、 9.1.9、 9.5.3、 10.2.1、10.2.10、10.2.13、10.2.14、10.3.2、10.3.8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7月26日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外先进标准,与国内相关标准协凋,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0章和2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地基岩土的分类及工程特性指标、地基计算、山区地基、软弱地基、基础、基坑工程、检验与监测。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增加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中基坑工程的相关内容; 2.地基基础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 3.增加泥炭、泥炭质土的工程定义; 4.增加回弹再压缩变形计算方法; 5.增加建筑物抗浮稳定计算方法; 6.增加当地基中下卧岩面为单向倾斜,岩面坡度大于10%,基底下的土层厚度大于1.5m的土岩组合地基设计原则; 7.增加岩石地基设计内容; 8.增加岩溶地区场地根据岩溶发育程度进行地基基础设计的原则; 9.增加复合地基变形计算方法; 10.增加扩展基础最小配筋率不应小于0.15%的设计要求; 11.增加当扩展基础底面短边尺寸小于或等于柱宽加2倍基础有效高度的斜截面受剪承载力计算要求; 12.对桩基沉降计算方法,经统计分析,调整了沉降经验系数; 13.增加对高地下水位地区,当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基坑周边环境保护要求高,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基坑工程,应进行地下水控制专项设计的要求; 14.增加对地基处理工程的工程检验要求; 15.增加单桩水平载荷试验要点,单桩竖向抗拔载荷试验要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Email:tyjcabr@sina.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