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的法规正文有哪些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灭火器的安装设置、验收、检查和维护。书名: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编号:GB50444-2008发布日期:2008年8月13日实施日期:2008年11月1日联合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主编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印刷:世界知识印刷厂开本:850X1168毫米1/32字数:35千字统一书号:1580177·099前言摘要。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前 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067号文“关于印发《二〇〇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本规范的编制,遵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在总结我国灭火器生产、检验、维护、管理、科研和工程应用现状及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国内有关科研、设计、制造、消防监督、使用单位等的意见,并参照了国际标准相关规定,结合我国工程实际,反复讨论、认真修改,最后经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规范共5章和3个附录,包括:总则、基本规定、安装设置、配置验收及检查与维护。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的法规正文
1 总 则1.0.1 为保障建筑灭火器(以下简称灭火器)的合理安装配置和安全使用,及时有效地扑灭初起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或储存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的厂房或库房。
1.0.3 灭火器的安装设置、验收、检查和维护,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2.1 质量管理2.1.1 灭火器安装设置前应具备下列条件:1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图、设计说明、材料表应齐全;2 设计单位应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3 施工现场应满足灭火器安装设置的要求。2.1.2灭火器的配置类型、规格、数量及其设置位置应符合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修改设计应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2.1.3 安装设置前应对灭火器、灭火器箱及其附件等进行进场质量检查,检查不合格不得进行安装设置。
2.2 材料、器材2.2.1 灭火器的进场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1 灭火器应符合市场准入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和相关证书;2 灭火器的铭牌、生产日期和维修日期等标志应齐全;3 灭火器的类型、规格、灭火级别和数量应符合配置设计要求;4 灭火器筒体应无明显缺陷和机械损伤;5 灭火器的保险装置应完好;6 灭火器压力指示器的指针应在绿区范围内;7 推车式灭火器的行驶机构应完好。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办法:观察检查,资料检查。
2.2.2 灭火器箱的进场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1灭火器箱应有出厂合格证和型式检验报告;2 灭火器箱外观应无明显缺陷和机械损伤;3 灭火器箱应开启灵活。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办法:观察检查,资料检查。
2.2.3 设置灭火器的挂钩、托架应符合配置设计要求,无明显缺陷和机械损伤,并应有出厂合格证。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办法:观察检查,资料检查。
2.2.4 发光指示标志应无明显缺陷和损伤,并应有出厂合格证和型式检验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办法:观察检查,资料检查。3 安装设置3.1 一般规定3.1.1 灭火器的安装设置应包括灭火器、灭火器箱、挂钩、托架和发光指示标志等的安装。
3.1.2 灭火器的安装设置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图和安装说明进行,安装设置单位应按照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编制建筑灭火器配置定位编码表。3.1.3 灭火器的安装设置应便于取用,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3.1.4 灭火器的安装设置应稳固,灭火器的铭牌应朝外,灭火器的器头宜向上。3.1.5 灭火器设置点的环境温度不得超出灭火器的使用温度范围。
3.2 手提式灭火器的安装设置3.2.1 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对于环境干燥、洁净的场所,手提式灭火器可直接放置在地面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2.2 灭火器箱不应被遮挡、上锁或拴系。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2.3 灭火器箱的箱门开启应方便灵活,其箱门开启后不得阻挡人员安全疏散。除不影响灭火器取用和人员疏散的场合外,开门型灭火器箱的箱门开启角度不应小于175°,翻盖型灭火器箱的翻盖开启角度不应小于100°。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与实测。3.2.4 挂钩、托架安装后应能承受一定的静载荷,不应出现松动、脱落、断裂和明显变形。检查数量:随机抽查20%,但不少于3个;总数少于3个时,全数检查。检查方法:以5倍的手提式灭火器的载荷悬挂于挂钩、托架上,作用5min,观察是否出现松动、脱落、断裂和明显变形等现象;当5倍的手提式灭火器质量小于45kg时,应按45kg进行检查。
3.2.5 挂钩、托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保证可用徒手的方式便捷地取用设置在挂钩、托架上的手提式灭火器;2 当两具及两具以上的手提式灭火器相邻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时,应可任意地取用其中一具。检查数量:随机抽查20%,但不少于3个;总数少于3个时,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实际操作。
3.2.6 设有夹持带的挂钩、托架,夹持带的打开方式应从正面可以看到。当夹持带打开时,灭火器不应掉落。检查数量:随机抽查20%,但不少于3个;总数少于3个时,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与实际操作。
3.2.7 嵌墙式灭火器箱及挂钩、托架的安装高度应满足手提式灭火器顶部离地面距离不大于1.50 m,底部离地面距离不小于0.08 m的规定。检查数量:随机抽查20%,但不少于3个;总数少于3个时,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与实测。
3.3 推车式灭火器的设置3.3.1 推车式灭火器宜设置在平坦场地,不得设置在台阶上。在没有外力作用下,推车式灭火器不得自行滑动。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
灭火器规范是什么
法律分析:灭火器设置点的环境温度对灭火器的喷射性能和安全性能均有明显影响。若环境温度过低则灭火器的喷射性能显著降低,若环境温度过高则灭火器的内压剧增,灭火器则会有爆炸伤人的危险。
本款要求灭火器设置点的环境温度应在灭火器使用温度范围之内。
灭火器是靠人来操作的,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尤为重要,应对该场所中人员的体能进行分析,然后正确地选择灭火器的类型、规格、型式。通常不同的民用建筑场所内,中、小规格的手提式灭火器应用较广;而在工业建筑场所的大车间和古建筑场所的大殿内,则可考虑选用大、中规格的手提式灭火器或推车式灭火器。法律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2.2.1 灭火器的进场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1、灭火器应符合市场准入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和相关证书;2、灭火器的铭牌、生产日期和维修日期等标志应齐全;3、灭火器的类型、规格、灭火级别和数量应符合配置设计要求;4、灭火器筒体应无明显缺陷和机械损伤;5、灭火器的保险装置应完好;6、灭火器压力指示器的指针应在绿区范围内;7、推车式灭火器的行驶机构应完好。
消防法对灭火器检查的要求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扩展资料: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灭火器检查标准
灭火器检查标准 灭火器检查标准,灭火器在日常生活中也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灭火工具了,很多商场和家庭里都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主要起到灭火的作用,下面为大家分享灭火器检查标准。 灭火器检查标准1 1、要检查一下灭火器的外观,确认它的规格型号是不是在报废的范围内。
2、检查一下内部压力,确认在没有压力下,才能对它进行拆卸。
3、对于属于报废的灭火器进要进行报废处理,对不报废的灭火器的筒体、机头等等进行水压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4、对于一下筒体的清洗,比如说泡沫、干粉等灭火器要等筒体干燥后才能使用。 5、要检查一下灭火器的配件,对于一下有损坏的零件需要更换好才能使用。 6、按照相关标准对灭火剂跟气体进行再次充装,还要对密封性进行试验。
7、对于维修后的灭火器要有出厂的检验,只有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使用。 灭火器选购注意事项 1、重量辨识 要对灭火器重量进行识辨,若是重量在3kg以下的,正负不能大于3%,若是重量在3kg以上的,正负就不能小于3%。 2、外观辨识 在选购时,还要注意一下压力表,若是压力表指在了红色区域的话,说明它的压力值是偏小的,这种不可以正常使用。
3、日期核实 还要看一下灭火器的日期,通常来说底部会有一串钢印的数字,若是发现这个时间已经过期了,这种就不可以使用了,建议不能进行购买。 4、电话核实 在选购灭火器时,可以打上面的电话,跟厂家对一下信息,这样做能够辨别灭火器真假问题。 灭火器检查标准2 一、灭火器的检查方法及检查标准是什么 检查方法 1、检查灭火器的压力指数。
灭火器压力分为三个区域:红色区域它表示灭火器内干粉压力小,无法喷射或发生故障。绿色区域表示压力正常,灭火器能正常使用。黄色区域:表示灭火器内压力过高,能正常使用但会出现爆炸危险。
2、检查灭火器瓶体有无生锈、破裂与红色油漆是否淡化。软管是否有裂痕,喷嘴是否完整无损和安全插销是否完好。 检查标准 1、根据国家规定,干粉灭火器应自交付之日起五年内首次送检,然后每两年送检一次。每月至少一次自检。
主要用于外观检查,包含压力表是否有损坏,应立即提交检查,不受时间限制。 二、灭火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灭火器在运输与储存过程当中,要避免倒置、雨淋、日晒、强辐射和接触腐蚀性物质。灭火器储存环境温度应在-10-45范围内。放置灭火器的地方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气瓶受潮腐蚀。
应避免日晒和强烈辐射热,以免影响灭火器的正常使用。 2、灭火器必须按照制造商规定的要求和检查周期进行定期检查。检查灭火器压力表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坏等缺陷,否则要更换压力表。若仪表指针在绿色区域,绿色区域为设计工作压力值,否则就要充入驱动气体。
3、如果灭火器的喷嘴有变形、破裂、损坏或其他缺陷,否则必须更换。灭火器的手柄、阀体等金属部件不得有严重损坏、变形、腐蚀等缺陷。影响使用,否则必须更换。
4、灭火器一旦点燃,即使喷雾不多,也必须按规定重新充电。充电必须要由专业维修部门按照制造商规定的要求和方法进行。 灭火器检查标准3 灭火器有效期一般是几年 通常在灭火器上面厂家都会标上有效期。
如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3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1年应送修,报废期限为6年。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应送修,报废期限为12年。干粉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应送修,报废期限为10年。 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50444—2008《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要求,灭火器的保质期限为: 1、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3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1年应送修;水基型灭火器的报废期限为6年。
2、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应送修。二氧化碳灭火器的报废期限为12年; 3、干粉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应送修。干粉灭火器的`报废期限为10年; 4、灭火器在筒体严重锈蚀、变形等情况下应立即予以报废。
灭火器的有效期: 1、有的时候我们在购买灭火器之后,销售人员都会跟你说明一下这个灭火器是3+1或者5+2,其实就说明它的灭火器的有效期是三年或者5年。有一种是水机型的灭火器,在出厂期达到3年之后就要进行维修。第1次检修之后,以后每一年都需要进行检修,也就是说我们所说的3+1。 2、有的灭火器保质期就是5年时间,也就是说当出厂期达到5年之后,以后每两年就需要送到单位进行维护和保养,也就是5+2。
如果检验合格之后,会重新贴上维修的合格证。 3、通常在灭火器上面厂家都会标上有效期。正常情况下干粉灭火器的有效期是3-4年,但是每年都需要检修和重装灭火剂。
重装灭火剂和干粉灭火器的有效期都是从出厂开始算的。 灭火器怎么看是否过期: 1、直接看一下灭火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