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中关于地下室有哪些明文规定和要求
消防法对于地下室消防安全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在其他相应的建筑消防规范里有着明确的规定。《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就规定了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0.4 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5.1.2 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4000㎡;地下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2000㎡。5.2.8 地下室内存放可燃物平均重量超过30kg/㎡的房间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房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扩展资料:《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1.12 高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安全疏散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火分区,且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设有防火门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分别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2、房间面积不超过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房间,可设一个门。
3、人员密集的厅、室疏散出口总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
地下室消防设计规范要求
地下室消防设计规范要求 地下室消防设计规范要求,防火分区的划分,从消防角度越小越好,由于地下车库的孔口面积小、排烟散热性能差,根据地形条件及甲方任务书要求进行选择适当形式。以下分析地下室消防设计规范要求。
地下室消防设计规范要求1 1、地下车库的火灾危险性 1.1火势蔓延快 由于地下车库的孔口面积小、排烟散热性能差,因此发生火灾时热烟积聚不散、散热缓慢、内部空间温度骤升,可达到800~900e,甚至1000e以上;室内空气体积也增大1~2倍,压力相应增大。
地下车库的面积一般都在2000~3000m2左右,空间大且上下连通,加之汽车内部的装饰物大量采用以聚氨酯类为主的合成材料 不仅燃烧速度快,而且燃烧中释放大量的热和有毒烟气,所以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造成大面积火场失控并直接威胁建筑物本身的安全。 当地下车库内部温度上升到400e以上时,火势会在瞬间由局部燃烧变为全面燃烧,室内温度从400e猛升到800~900e。研究表明,地下车库火灾比地面建筑火灾更容易发生轰燃现象且出现时间要早。在火灾初期,通道内的风流和烟气朝着原来的扩散方向流动 要求 按此规范5.1.1和5.1.2条规定,最大防火分区面积为4000平方米。
地下车库的.防火分区疏散出口根据防火规范是必须要有一个自己的出口,可以借用旁边防火分区,作为另一个疏散出口,但还是要根据当地消防局的要求。 防火分区是指用防火墙、楼板、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分隔的区域,可以将火灾限制在一定的局部区域内(在一定时间内),不使火势蔓延,当然防火分区的隔断同样也对烟气起了隔断作用。 地下室消防设计规范要求2 消防楼梯标准尺寸 消防楼梯又称疏散楼梯。
每层疏散楼梯总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各层人数不相等时,其总宽度可分段计算,下层疏散楼梯总宽度应按其上层人数的一层计算。 高层建筑疏散楼梯的净宽度(m) 医院病房楼1.30m 居住建筑1.10m 其它建筑1.20m 消防楼梯设计规范 室外楼梯符合下列规定时可作为疏散楼梯: 1、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m,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m; 2、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 3、楼梯段和平台均应采取不燃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楼梯段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 4、通向室外楼梯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室外开启; 5、除疏散门外,楼梯周围2.0m内的墙面上不应设置门窗洞口。
疏散门不应正对楼梯段。 疏散楼梯是指有足够防火能力可作为竖向通道的室内楼梯和室外楼梯。作为安全出口的楼梯是建筑物中的主要垂直交通空间它既是人员避难、垂直方向安全疏散的重要通道,又是消防队员灭火的辅助进攻路线。
疏散楼梯基本要求有以下三点: 1、疏散楼梯必须具有较好的防烟、防火效果。防烟楼梯间前室和封闭楼梯间的内墙,除在同层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外,不应开设通向其他房间的门窗;而且其墙体本身应具有较好的耐火性,耐火极限应在2h以上。 2、为安全疏散创造有利条件。除通向避难层错位的楼梯外,楼梯间在各层的位置不应改变,疏散楼梯宜直接通向平屋顶,上下直通,首层与地下室之间应设有分隔设施且应有直通室外的出口;疏散用楼梯和疏散通道上的阶梯,不应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当必须采用时,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度不超过10°,且每级离扶手25cm处的踏步深度不应小于22cm; 楼梯间内宜有天然采光和白然通风(当不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照防烟楼梯间设计),并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两段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cm。
3、楼梯间及其前室内不应附设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甲、乙、丙类液体管道等;在住宅内可燃气体管道如必须局部水平穿过楼梯间时,应采取可靠的保护设施。
人防地下室的设计规范
一种人防工作,包括外墙,缓冲墙,防爆门,封闭墙,保护隔墙等,主要用于人防临时避难所,战时防空指挥中心,通信中心,隐蔽 地方等; 防御工事也有三种防御功能。 接下来,小编将介绍人防地下室的设计规范。
人防地下室设计规范 I.面积计算计算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人防有效面积和避难场所。
这里提到的防空地下室是指直验收到防空地下室冲击波动载荷的部件所包围的区域,即防空地下室外墙,临时墙和防护 闭门(防爆波门)框架。 由围墙,密封墙,保护隔板等形成的封闭空间区域。防空地下室的空气通道,竖井,楼梯,通风管道等不能计入防空地下室的施工区域。 人防有效区域是指满足人员和设备使用的区域。
该值是建筑面积与防空地下室结构面积之间的差值。 人造住房区是指为人员,物资和车辆提供庇护的有效人防区。 价值是人防的有效面积减去以下部分的面积:(1)口腔,反病毒通道,封闭通道面积; (2)通风,给排水,供电,化学防护,通讯等专业设备房区(3)厕所,洗手间,水室等区域。
二,工程设计二,防空地下室专业队伍工程,人员避难工程设计,应按“规范”表3.2.1-2“区域标准”覆盖区域,确定庇护数量 人员或设备,不得随意增加“面积标准”,导致庇护人员或设备数量减少,导致风水玄关和出口宽度小,防护设备和专业设计参数, 不能满足战时的实际需要。 人体防御物资仓库工程应以食品和材料的储存为基础。 材料玄关和出口门的最小宽度为1.5米。
对于建筑面积大于2000m的物料仓库的主玄关,应考虑叉车。 设计图纸应清楚地定义车道和车辆。 通道宽度应符合通过要求。
在设计主体时,开放式堆叠设计应根据材料进行分类。 每个堆放区的长度不得大于15m,两个堆放区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800mm,材料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700mm,与梁底之间的距离应为 不小于300mm。 设计图纸应规定堆放区域的大小,堆放区域堆放的食品和材料类型(食品类型和比重可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附录A(GB 5009) -2001),表A.1&lt;常用材料和组分的重量表&gt;工程9“食品”采用)。 柴油电站的有效面积应按下列标准确定:<200kw电站为1.18~1.68m / kw; 200~1000kw电站为1.26~1.50m / kw; &gt; 1000kw电站为0.67~1.26m / kw。
医疗救护工程的规模根据“规格”3.2.1-1的有效面积确定。 救护站通常根据一个保护单元设计。 应急中心应按2-3个保护单元设计。 中心医院应按4-6保护单元设计。
III。 掌握关键点 III。 对于住宅区内与土木建筑相结合的单一开挖式人防工程,应分为两点:1,满足居住区庇护人员的服务半径。 要求是服务半径不应超过200米。
这里的服务半径是指从地面建筑楼梯到人防工程人员的出玄关的距离,不包括与下楼梯的距离。 2.对于A级人民防空工程,主要玄关和出口都在地下。 玄关应在地面建筑物倒塌之外,并符合“规范”3.3.3的要求。
如果不符合,则应采取防堵措施。 4.根据“规范”第3.2.15条的规定,“上层建筑是钢筋混凝土结构的A级防空地下室,顶板底面不得高于室外地平面 ; B型防空地下室的底面应高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 大于地下室高度的1/2“。
这里的”室外地平面“是指经受冲击波动载荷的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室外地平面的最低点。土壤层的宽度 全埋地防空地下室外墙体应不小于3m,且不得小于“规范”4.5.4规定的不利土层厚度.V。“规范”第3.3.2条关于防空 满足下列条件的地下室,可能没有室外出玄关。条件的第一点是“和其他可靠的出玄关防空工程,其阻力等级不低于防空地下室。
” 连接“,其他人防工程在这里指的是与防空地下室结构完全断开并连接一定距离而不是空中的其他人防工程 防空地下室附近另一个保护单位的防御地下室工程。 6.防空地下室位于二楼(含)以上,或主要玄关和出口位于普通地下室。
从防空地下室主玄关到室外地面的疏散通道的位置和范围应在战时建筑的平面图上标明。 主玄关和出口以及疏散通道都有一个封闭的顶盖部分,土壤的外壁,顶板和底板应考虑武器冲击波的压缩波效应。 当防空地下室位于多层地下室的最下层时,作为主玄关和出口疏散通道的顶板和底板等,应按照4.7.11和4.8.6的规定设计。 “规格”; 当不在多层地下室的最下层时防空地下室可根据“规格”第4.8.12节设计。
作为疏散通道的一般地下室顶板,在不考虑上部建筑物影响的情况下,应按表4.7.2或表4.8.2采用动载荷值; 疏散通道的底板应考虑土壤中的压缩波作用,并作为公共地下室下地下室的疏散通道底板。 动态载荷值应按照“标准”表4.8.2采用,不考虑上层建筑的影响。 应提供主玄关和出口疏散通道与普通地下室之间的墙壁。
墙应为钢筋混凝土墙,墙(柱)应考虑核冲击波动压力产生的水平等效静载荷。 负载值应符合“规范”4.8。 10个选择。 7.防空地下室与普通地下室相邻时,�。
人防工程地下室设计规范
人防工程的分类与分级。甲、乙分类指是否防核武器,级别指防护抗力级别。
防空地下室包括主体有防毒要求和主体允许染毒的两种类型。一个防护单元分成2个或者4个防爆单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条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
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第十一条城市是人民防空的重点。国家对城市实行分类防护。
城市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第十三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第十六条对重要的经济目标,有关部门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重要的经济目标,包括重要的工矿企业、科研基地、交通枢纽、通信枢纽、桥梁、水库、仓库、电站等。第十八条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民用建筑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第二十一条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修建;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由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组织修建。
第二十二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第二十三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第二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人民防空工程;确需拆除的,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并由拆除单位补建或者补偿。
人防地下室的设计规范
人防工事的一种,包括外墙、缓冲墙、防爆门、封闭墙、防护隔墙等部分组成,主要用于人民防空临时掩体、战时防空指挥中心、通讯中心、隐蔽所等;部分永备防御工事还具有三防功能。接下来,我就来向大家介绍一下人防地下室的设计规范。
人防地下室的设计规范 一、面积计算 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人防有效面积、掩蔽面积的计算。
这里所称的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是指由防空地下室直接承受冲击波动荷载作用的构件所围成封闭空间的面积,即由防空地下室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门框墙、封堵墙、防护隔墙等形成的封闭空间面积。防空地下室口外通道、竖井、楼梯、风道等均不能计入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人防有效面积是指满足人员、设备使用的面积,数值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与结构面积之差。人防掩蔽面积是指供掩蔽人员、物资、车辆使用的人防有效面积。
其数值为人防有效面积减去下列各部分面积后的使用面积: (1)口部房间、防毒通道、密闭通道面积; (2)通风、给排水、供电、防化、通信等专业设备房间面积; (3)厕所、盥洗室、开水间等面积。 二、工程设计 二、防空地下室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设计时,应以掩蔽面积按「规范」表3.2.1-2的「面积标准」确定掩蔽人员或装备数量,不允许随意提高「面积标准」,致使掩蔽人员或装备数量降低,造成出入口宽度、防护设备及风水电专业设计参数偏小,满足不了战时实际需要。 人防物资库工程宜按储存食品、物资为主,物资出入口门洞最小宽度为1.5m,对于建筑面积大于2000m防护单元的物资库主要出入口宜考虑进叉车,设计图纸上应明确车行通道,车行通道宽度应满足通行的要求。
主体设计时应按物资分类敞开式堆放设计,每个堆放段长度不宜大于15m,两个堆放区间距不宜小于800mm,物资与墙距离不宜小于700mm,与梁底距离不宜小于300mm。设计图纸上应明确堆放区尺寸、堆放区堆放食品、物资种类(食品种类、比重可按《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9-2001)中附录A,表A.1<常用材料和构件的自重表>第9项「食品」采用)。 柴油发电站的有效面积宜按如下标准确定:<200kw的电站按1.18~1.68m/kw;200~1000kw的电站按1.26~1.50m/kw;>1000kw的电站按0.67~1.26m/kw。
医疗救护工程的规模根据「规范」表3.2.1-1按有效面积确定,救护站一般按1个防护单元设计,急救中心宜按2-3个防护单元设计,中心医院宜按4-6个防护单元设计。 三、把握要点 三、对于居住小区内结合民用建筑易地集中修建的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布局时应把握两点: 1、满足居住小区内掩蔽人员服务半径的要求,即服务半径不宜大于200米,这里的服务半径指由地面建筑楼梯口到人防工程人员出入口位置处,不包括下楼梯折算的距离; 2、对于甲类人防工程,其主要出入口出地面的入口处要在地面建筑物倒塌范围外,满足「规范」3.3.3条规定,若满足不了,要采用防堵塞措施。 四、根据「规范」3.2.15条规定,「上部建筑为 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甲类防空地下室,其顶板底面不得高出室外地平面;乙类防空地下室的顶板底面高出室外地平面的高度不大于该地下室净高的1/2」。
这里的「室外地平面」,是指以承受冲击波动荷载的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室外地平面最低点。全埋式防空地下室外墙土层宽度不宜小于3m,且不宜小于「规范」4.5.4条规定的不利覆土厚度hm。 五、「规范」第3.3.2条关于符合下列条件的防空地下室,可不设室外出入口,条件中第一点是「与具有可靠出入口的,且其抗力级别不低于该防空地下室的其它人防工程相连通」,这里的其它人防工程是指与该防空地下室结构上完全脱开,并通过一定距离的通道连接的其它人防工程,而不是与该防空地下室相邻的另一个防护单元的防空地下室工程。 六、防空地下室设在地下二层(含)以上或者其主要出入口开口在普通地下室内,设计时应在战时建筑平面图上标明从防空地下室主要出入口到室外地面的疏散通道位置、范围。
该主要出入口和疏散通道的有顶盖封闭段,其土中外墙、顶板、底板,要考虑武器冲击波土中压缩波作用。当防空地下室设在多层地下室最下层时,作为主要出入口疏散通道的顶、底板等构件,应根据「规范」第4.7.11条和4.8.6条设计;未设在多层地下室最下层时,防空地下室可根据「规范」第4.8.12条设计,作为疏散通道的普通地下室顶板,应按表4.7.2或表4.8.2中不考虑上部建筑影响项采用动荷载值;土中部分的疏散通道底板,应考虑土中压缩波作用,同时兼作下层普通地下室顶板的疏散通道底板,应按「规范」表4.8.2中不考虑上部建筑影响项采用动荷载值。主要出入口疏散通道与普通地下室之间需设墙的,墙体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墙,其墙(柱)应考虑核冲击波动压产生的水平等效静荷载,荷载值按「规范」第4.8.10条选用。 七、防空地下室与普通地下室相邻时,普通地下室应采用钢筋砼结构。
距防空地下室隔墙8m范围内的普通地下室顶板一般不宜开孔,确因平时使用需要开孔的,其净宽不宜大于3m,净长不宜大于6m,且该范围内开孔数量合计不宜超过2个,并采用临战封堵设计,临战封堵措施按国家标准设计图集07FJ02-126/127的技术要求执行。隔墙8m范围以外的普通地下室顶板开孔尺寸净宽不宜大于3m,净长不宜大于6m。该普通地下室出入口的断面积不宜大于该垂直面的普通地下室横截面积的1/7,同时普通地下室任何一面外墙面开孔面积总和不宜大于该墙面面积的50%。 当普通地下室顶板开孔尺寸大于上述要求时,防空地下室与普通地下室相邻隔墙,应按第八条下沉式广场临空墙的有关要求确定。
八、防空地下室外设计下沉式广场易产生大面积直接暴露的防空地下室防护外墙,该外墙在防护处理时,宜优先考虑采用在防空地下室防护外墙与下沉式广场之间设计不小于8m宽的普通地下室作为过渡区,该普通地下室应满足上述第七条要求,防护外墙可按防空地下室与普通地下室间的隔墙设计。若没有条件设置过渡区的,防空地下室与下沉式广场相邻防护外墙核武器的最小防护层厚度按「规范」表3.3.13确定,核动荷载值可按「规范」表4.8.8中室外直通、单向出入口(ζ<30)的值采用。 常规武器的动荷载值应按《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中有关下沉式广场临空墙的相关公式计算。
九、防空地下室扩散室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整体浇筑,室内平面宜采用正方形或矩形。与土直接接触的扩散室顶板、外墙及底板只按承受外压作用考虑。甲类防空地下室作用在扩散室与内部房间相邻的隔墙上的等效静荷载值,应按如下确定:人员掩蔽工程的取39KN/m,柴油发电站排烟口的取130 KN/m,其它非人员掩蔽工程的按65KN/m取用。
十、防空地下室中预应力构件(除预应力管桩)承受动荷载作用时,其预应力钢筋不能参与计算。 十一、防空地下室采用桩基且按单桩承载力特征值设计时,桩身应按计入上部墙、柱传来核动荷载的荷载组合值来验算其强度;防空地下室墙、柱应按「规范」要求的计入上部建筑自重和动荷载的荷载组合值验算其强度,桩(除预应力管桩)、墙、柱等应按「规范」规定考虑材料强度的提高。 十二、防空地下室建筑专业应在设计图纸上明确平战转换构件、材料平时堆放的专用房间,专用房间面积按每个防护单元15-25m计,防空地下室平战转换构件堆放的专用房间平时不能设计为其它用途,在防护区内的专用房间面积可计入人防工程的掩蔽面积。 十三、居住小区内不同的人防工程或不相邻的两个防护单元之间,必要时可设计地下通道相连通,连通道按普通地下室设计,净宽不宜小于1.5m,净高不宜小于2.0m。
十四、设计单位在防空地下室战时建筑平面图上,应明确绘制口部、单元分隔、战时通风、防化、供水设备(含战时水箱)等各专业设备房间和其它战时功能房间,标明各防护(抗爆)单元的建筑面积、掩蔽面积、有效面积、掩蔽人数(装备数量)或物资吨位(容积)等,标绘人防分区示意图;在电子文档上用pline线标绘防空地下室边界,标明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以便人防面积核算。防空地下室设计文件应增加平战转换设计专篇,明确防空地下室平战转换的阶段、方法、部位、型号、实施要求等内容。 四、安全性能 在安全方面,可以说是顾虑周全,50公分厚的钢筋混泥土和全封闭的通道设计,整套的通风管道,无论是发洪水还是战争,人民防空地下室基本上是万无一失的。
人防地下室的设计规范 以上就是我今天为大家带来的人防地下室的相关介绍了,相信朋友们也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这篇文章可以帮助到你们喔。大家也可以登录到查看订阅更多相关内容和资讯。
地下室设计要点介绍
一般家庭的地下室都会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地下室设计要求来建造。因此没有安全方面的隐患,但是虽然如此,很多地下室在日常的储物等功能上还缺乏人性化设计,导致使用时并不方便。
那么应该如何设计呢 1.地下室抗震要求 地下室如果设计不当,对整体抗震性能会产生较大影响,一般对于半地下室的埋深要求应大于地下室外地面以上的高度,才能不计其层数,总高度才能从室外地面算起。
地下室的墙柱与上部结构的墙柱要协调统一。地下室顶板室内外板面标高变化处,当标高变化超过梁高范围时则形成错层,未采取措施不应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规范明确规定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地下室楼层的顶楼盖应采用梁板结构,地下室顶板为无梁楼盖时不应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结构计算应往下算至满足嵌固端要求的地下室楼层或底板, 但剪力墙底部加强区层数应从地面往上算,并应包括地下层。存在的常见问题如:半地下室埋深不够,房屋层数包括半地下室层已达8层,层数和总高度超过要求,违反GB50011-2001第7.1.2条。
地下室抗震等级为三级,而上部结构为二级,按GB50011-2001第6.1.3条地下室一层也应为二级等问题。 2.地下室外墙计算模型 地下室外墙配筋计算:有的工程外墙配筋计算中,凡外墙带扶壁柱的,不区别扶壁柱尺寸大小,一律按双向板计算配筋,而扶壁柱按地下室结构整体电算分析结果配筋,又未按外墙双向板传递荷载验算扶壁柱配筋。按外墙与扶壁柱变形协调的原理,其外墙竖向受力筋配筋不足、扶壁柱配筋偏少、外墙的水准分布筋有富余量。
建议:除了垂直于外墙方向有钢筋混凝土内隔墙相连的外墙板块或外墙扶壁柱截面尺寸较大(如高层建筑外框架柱之间)外墙板块按双向板计算配筋外,其余的外墙宜按竖向单向板计算配筋为妥。竖向荷载(轴力)较小的外墙扶壁桩,其内外侧主筋也应予以适当加强。外墙的水准分布筋要根据扶壁柱截面尺寸大小,可适当另配外侧附加短水准负筋予以加强,外墙转角处也同此予以适当加强。
3.地下室荷载取值与组合 地下室外墙受弯及受剪计算时,土压力引起的效应为永久荷载效应,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时,土压力的荷载分项系数取1.2;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时,其荷载分项系数取1.35。对于地面活荷载, 同样应乘侧压力系数,许多设计中计算不对,HiStruct注,水压力若取最高水准,则一般按恒载设计,分项系数的取值可参考地下水池设计规范。地下室底板的强度计算时,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第3.2.5条板、覆土的自重的荷载分项系数取1.0。
抗浮计算时,板、覆土的自重的荷载分项系数应取为0.9[此条可参考新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地下室外墙的土压力应为静止土压力,根据土性的不同分别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粘性土采用水土合算,砂性土采用水土分算。如果地下室顶部没有房屋,是空旷场地,其荷载是否要考虑平时消防车荷载或大于消防车的可能荷载,实际中比较取起控制作用的荷载作为设计依据。另如某工程设计在-1.55m标高处一层平面是地下室顶板, 活载只考虑4.5KN/m2,未计覆土荷载,消防车荷载。
地下车库活载取值6.0KN/m2,不满足GB50009-2001第4.1.1条,未考虑消防车荷载,或者施工过程中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载重车荷载,与消防车荷载比较取大值。HiStruct注,尚应考虑施工堆载10kN/m2。 根据以上的介绍来看,地下室在设计时要考虑到抗震要求、荷载取值与组合、外墙计算模型等方面的各种要求,以达到功能上的完善,在生活中才能更好地利用。您在买房时也可以根据以上要点来辨别地下室设计是否优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