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工程地质勘察要点有哪些
高层建筑工程地质勘察要点为:1、勘探孔布置见附图,勘探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适当调整,但应满足:控制性孔占勘察孔总数约1/3,取土样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察孔在平面上均匀分布,其数量占勘探孔总数为1/3~1/2。2、钻孔深度:因没有提供初勘报告,一般勘察孔的深度,由勘察单位根据当地土层情况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和《高层建筑岩石工程勘察规程JGJ 72—2004》定,控制孔深度宜到满足沉降计算要求。
如预定的孔深未见良好持力层时,钻孔应加深,直至进入良好持力层。
查明基岩面起伏状况,钻孔进入持力层深度不小于5m。3、应判定各土层的成因时代,对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作出评价;提供场地土类别及场地地震效应评价。4、查明各土层的类别、厚度、坡度、土性参数。并对地基土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作出评价。
提供各土层的一般物理力学指标、抗剪(固结快剪、快剪)强度指标等设计要素。提供桩基设计所需的岩土参数,要求提供桩侧极限摩阻力标准值、桩端极限阻力标准值并推荐指标,建议桩的类型、长度及施工方法,提供桩的垂直极限承载力设计推荐值。5、提供地基土的变形参数,建议基础的合理形式并估算相应的沉降值。
6、提供基坑开挖所需岩土技术参数。7、钻孔取样间距一般为1.0m,当土层变化大时,应加取土样或连续取样。8、查明浅层地质的小螺孔间距及孔深根据当地土层情况,由勘察单位自定,若遇地质不良(软土及液化砂土、溶洞等)或场地土层复杂(岩层起伏)时应适当增加布孔数量或孔深。
高层建筑勘探点的数量,间距和深度如何确定
按规范要求 高层建筑勘探孔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一般应达到基底下0.5--1.0倍的基础宽度,并深入到稳定地层 地基变形计算深度,对中、低压缩性土可取附加压力等于上覆土层有效自重压力20%的深度;对于高压缩性土层取附加压力等于上覆土层有效自重压力10%的深度 数量规定 一、每一单体的一级高层建筑,勘探点数量不应少于6个,二级高层建筑不应少于4个;二、当建筑物平面为矩形时宜按双排布设,为不规则形时,宜按突出部位角点和中心点布设;三、在层数、荷载和建筑体型变异较大处,宜布置适量勘探点;四、勘探点间距一般为15~25M,一级高层建筑可取较小值,二级高层建筑可取较大值,为准确查明暗沟、塘、浜等异常带,勘探点间距还可适当加密;五、在岩溶发育地区,勘探点应适当加密,必要时可按每个柱基下布置勘探点;在花岗岩残积土地区,勘探点间距可取本条四款中的较小值;六、为降水设计需要,必要时应布置查明地下水流速、流向和进行水文地质参数测试的专门勘探点;七、控制性勘探点的数量宜为全部勘探点总数的1/2以上。
高层建筑结构设计所需要的规范
标准规范是广大工程建设者必须遵守的准则和规定,在提高工程建设科学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期,节能、节水、节材、节地,促进技术进步,建设资源友好型社会等方面起到了显著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