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宿舍标准
一般规定人均居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平方米,宿舍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学生宿舍的消防、电气、楼梯、台阶等不能存在安全隐患,应符合国家相应的安全要求。《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布局及建筑中规定:1、人均居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平方米。
2、学生宿舍选址应防止噪声和各种污染源的影响。
宜选择有日照条件,且采光、通风良好,便于排水的地段。宿舍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3、学生宿舍用房一般由居室、管理室、盥洗室、厕所、贮藏室及清洁用具室组成。4、学生宿舍的消防、电气、楼梯、台阶等不能存在安全隐患,应符合国家相应的安全要求。
5、学生宿舍的建筑装修应使用安全无毒无害的材料,室内装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防止由建筑装修材料造成的生物性、化学性、放射性等室内环境污染。6、为保证充足的空气量,宿舍居室净高不宜过低,原则上在采用单层床时,不应低于3米。在采用双层床时,不应低于3.1米。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内容简介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JGJ 36-2016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9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36-2016,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5、7.3.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行业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0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12月15日具体规范:www.zzguifan.com/webarbs/book/406/2897264.shtml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5.防火与安全疏散;6.室内环境;7.建筑设备。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修改和增加了术语;2.对基地和室外环境细化,增加安全性指标;3.增加和调整了部分居室分类和使用面积标准;4.调整辅助用房中的器具配置标准;5.增加防火与安全疏散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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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来源: 景观水利网 1总则 第1.0.1条 为保证宿舍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和工矿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宿舍建筑设计。
第1.0.3条 宿舍建筑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现行有关建筑工程的方针政策和面积定额。
第1.0.4条 宿舍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或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2基地和总平面 第2.0.1条 宿舍用地宜选择有日照条件,通风良好,场地干燥,便于排水的地段;应避免噪声和各种污染源的影响,并应符合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规定。 第2.0.2条 宿舍应接近生活服务设施,如食堂、小卖部、文娱活动室、浴室、开水间等,其距离不宜超过250m。 第2.0.3条 宿舍附近宜有小型活动场地、集中绿化用地、晒衣设施及自行车存放处等。
第2.0.4条 宿舍的日照间距应按各地城镇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2.0.5条 宿舍区内应避免过境汽车穿行。 3建筑设计 3.1一般规定 第3.1.1条 宿舍内居室宜成组布置,每组规模不宜过大。
每组或若干组居室应设厕所、盥洗室或卫生间。每幢宿舍宜设管理室、公共活动室和凉晒空间。厕所、盥洗室和公共用房的位置应避免对居室产生干扰。
第3.1.2条 宿舍多数居室应有良好朝向。炎热地区朝西的居室应有遮阳设施。 第3.1.3条 宿舍内的居室和辅助用房应有直接自然通风条件;严寒地区的居室和辅助用房冬季应有通风道等有效的换气措施。
第3.1.4条 宿舍的居室、管理室、公共活动室、公用厨房等应有直接自然采光,其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 3.2居室 第3.2.1条 宿舍居室按其使用要求分为甲、乙、丙三类。各类居室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应小于表3.2.1的规定。 居室类型 表3.2.1甲类 乙类 丙 类每室居住人数 2人 3~4人 6人 8人人均居住面积平方米/人 单层床 6 4双层床3 2.60贮藏空间 壁柜、吊柜、书架注:①一人居室的面积指标和功能标准,按国家规定或实际需要确定。
②居室包括睡眠和学习合用或分隔为两部分组成的空间。 第3.2.2条 居室的床位布置尺寸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一、两个单床长边之间的距离0.50米。 二、两床床头之间的距离0.10米。 三、两排床之间的走道宽度1.10米。
第3.2.3条 居室应有贮藏空间,严寒,寒冷和温暖地区平均每人贮藏量不宜小于0.45立方米;炎热地区不宜小于0.35立方米。 第3.2.4条 设固定书架时,其净深不应小于0.25米,每格净高不应低于0.30米。设壁柜时,其进深不应小于0.50米。 设固定箱子架时,每格净空不宜小于0.80米(长)、0.60米(宽)、0.45米(高)。
第3.2.5条 居室不应布置在地下室;不宜布置在半地下室。 3.3辅助用房 第3.3.1条 厕所集中设置时,应设前室或经盥洗室穿入,厕所门不宜与居室门相对。厕所、盥洗室与最远居室的距离不宜大于20米。
第3.3.2条 厕所、盥洗室卫生设备的数量应根据每层居住人数确定,设备数量不应少于表3.3.2的规定。 厕所、盥洗室内卫生设备数量 表 3.3.2项目 设备种类 卫生设备数量男厕所 大便器 10人以下设一个,超过10人时,每20人或不足20人增设一个大便器或槽位 每20人或不足20人设一个洗手盆 独立厕所至少设一个污水池 每厕所设一个女厕所 大便器 8人以下设一个,超过8人时,每15人或不足15人增设一个妇女卫生间 50人设一个隔间,每增加100人再增设一个洗手盆 独立厕所至少设一个污水池 每厕所设一个盥洗室(男、女)� 洗脸盆或盥洗槽龙头 8人以下设一个。超过8人时,每12人或不足12人增设一个注:①盥洗室不宜男女合用。
②盥洗室设置洗衣机专用位置时,应设相应的给、排水设施和单相三孔插座。 第3.3.3条 居室内附设的卫生间,其面积不应小于2平方米,使用人数在4人及4人以上时,厕所与盥洗应分隔设置。 第3.3.4条 无直接自然通风的卫生间和严寒地区的厕所,必须设置自然通风道。 第3.3.5条 炎热地区应在宿舍内设淋浴设施,每个浴位服务人数不应超过20人;其它地区可根据条件设分散或集中的淋浴设施,每个浴位服务人数不宜超过30人。
第3.3.6条 宿舍内宜在主要出入口设置管理室、其面积不应小于8平方米。 第3.3.7条 宿舍内设置公共活动室时,100人以下,人均面积为0.30平方米;101人以上,人均面积为0.20平方米。公共活动室的最小面积不宜小于30平方米。
第3.3.8条 宿舍内设公用厨房时,其面积不应小于6平方米。无集中供应开水时,宿舍内应设烧水间。公用厨房和烧水间应有排烟气设施。 第3.3.9条 宿舍内设隔离室时,按100人设一个床位计算,隔离室应设专用厕所和单独出入口。
3.4层高和净高 第3.4.1条 居室的层高在采用单层床时,不应高于2.80米;采用双层床时不应高于3.30米。 第3.4.2条 居室的净高在采用单层床时,不应低于2.50米;采用双层床时不应低于3米。 第3.4.3条 辅助用房的净高不应低于2.50米。
3.5楼梯、电梯和出入口 第3.5.1条 宿舍安全出口数不应少于两个,但九层及九层以下,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每层总人数不超过30人的宿舍,可设一个楼梯。 第3.5.2条 通廊式宿舍和单元式宿舍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通廊式宿舍,七层至十一层应设封闭楼梯间,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应设防烟楼梯间。 。
国内对宿舍楼建筑有什么需求
有的如下:规范:居室类型三类、每室居住3-4人,单层床人均使用面积5㎡该建筑居室类型三类、每室居住4人,单层床人均使用面积 6.8m规范:两个单床长边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6m;两床床头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lm该建筑两个单床长边之间的距离约为1.7m,两床床头之间的距离约为2.2m规范:居室应有储藏空间,每人净储藏空间不应小于0.5m3该建筑每人净储藏空间约为1.68m3规范:设有淋浴设备的附设卫生间,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50m:接触器、继电器、中间继该建筑使用面积约5.28m。规范:居室在采用单层床时,层高不宜低于2.8m。
净高不应低于2.6m。
大观该建筑层高3m.规范:宿含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7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65m道总宽度应按每层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m计算且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20m台宽度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该建筑宿舍楼梯踏步宽度0.27m,踏步高度0.125m,楼梯门、楼梯及走道总宽度应按每层通过人数每100人为4.5m,梯段净宽1.59m,楼梯平台宽度1.772m 大于楼梯梯段 净宽1.59m规范:宿舍的外窗窗台不应低于0.9m,居室的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0.90m,居室内附设卫 生间的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0.70m,阳台进深不宜小于1.20m,低层、多层宿舍阳台栏杆净略重镇,团灭乌军近两个旅高不应低于1.05m,该建策外面窗台0.9,家的门河口重度.居室内附设卫生问的门洞口宽度0.70m,阳台进深1.20m,阳台栏杆净高 1.1m,规范:侧面采光中窗地面积比最低值:居室为1/7,楼梯间为1/12.该建筑居室约为0176)0.143,楼梯间约为021)0.08空调设置在墙内,并有可拆卸铝合金防雨叶围挡,防止日晒雨淋阳台进深 1.20m,阳台栏杆净高1.1m,规范:侧面采光中窗地面积比最低值:居室为1/7,楼梯间为1/12节能:使用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并使用电加热辅助热源。暖通:设有空调。通风:宿舍走廊两头均设有窗户,外墙设置直径为400的方钢用挡。房间内设置有管并和排气道。
结构长度为46.2m>50m,即不需设置变形缝。
宿舍建筑规范 文体活动室要配建多大面积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JGJ 36 4.3.7条规定: 宿舍建筑内的公共活动室(空间)宜每层设置,100人以下,人均使用面积为0.30m2;101人以上,人均使用面积为0.20m2。公共活动室(空间)的最小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0m2。
建筑中宿舍1 2 3 4类按什么标准划分
建筑中宿舍1 2 3 4类按《第》JGJ 36-2005中4.2.1 宿舍居室按其使用要求分为四类,各类居室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宜小于表4.2.1的规定标准划分。( 按居室类型与人均使用面积标准划分。
)表4.2.1 居室类型与人均使用面积1类 毎室居住人数(人)1人均使用面积(m¹/人) 单人床、高架床 16双层床 —2类 毎室居住人数(人)2人均使用面积(m¹/人) 单人床、高架床 8双层床 —3类 毎室居住人数(人)3~4 人均使用面积(m¹/人) 单人床、高架床 5 双层床 —4类 毎室居住人数(人) 6人均使用面积(m¹/人) 单人床、高架床 —双层床 44类 毎室居住人数(人) 8人均使用面积(m¹/人) 单人床、高架床 —双层床 3储藏空间 壁柜、吊柜、书架本表中面积不含居室内附设卫生间和阳台面积。
因我要回答中的“插入图片”无法插入图片,只有把《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05,用“添加附件”传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