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及其行为,维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第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以农民为主体,以服务成员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全体成员地位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鼓励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及个人依法参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法登记,按照章程规范内部管理,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新农村建设、探索集体经济实现形式以及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制定指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交流平台,加强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并通过各种方式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实力。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村民委员会应当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发展以及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相应的便利和服务,并依法协助调解和处理生产经营中的矛盾纠纷。第五条 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市、州、县级农业(经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扶持、服务工作,重点做好试点培育、政策咨询、业务指导、项目扶持、统计备案等相关工作,其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扶持、服务工作。第六条 农业(经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对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应当提供下列指导帮助:
(一)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组织创办人员进行免费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培训;
(三)指导拟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及相关的管理制度;
(四)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提供便捷服务。
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年拟定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第七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当地农业(经管)部门备案并提供相应资料。办理登记和备案不得收取费用。
县级农业(经管)部门应当每半年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送备案情况的统计资料。第八条 财政部门应当设立并逐步增加专项预算资金,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交流、成员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活动;对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生产国家与社会急需的重要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优先扶持。第九条 各级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定具体措施,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调沟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提供有效服务。
各级信用担保机构,应当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贷款担保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信用贷款提供担保服务。第十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作为农业建设项目的实施单位,独立申报、承担各类农业建设项目。各级人民政府投入的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农业产业化等建设项目,应当予以公布,并优先安排和委托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第十一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种植养殖场、农机示范推广和设施农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按农业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加工企业所需的非农建设用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优先安排用地计划,及时办理用地手续。第十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种植养殖业,其种植、养殖环节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
2011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书编写参考大纲
一、合作社基本情况
(一)合作社概况
合作社成立时间,成员及出资构成,收益分配机制,获得的各种荣誉及认证情况,合作社法人代表基本情况,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办公条件及工作人员情况,财务管理等制度建设情况。
(二)运营状况
1主业发展情况。主导产品生产及销售、盈利情况。
2项目申报前一年度合作社的财务及分配情况。
(三)以前年度各类财政资金对合作社的扶持情况
二、项目立项背景
(一)必要性分析
主要阐述项目对合作社发展、促进成员增收及带动农民增收等方面的必要性。
(二)优势分析
实施项目的技术、资源、政策等方面优势。
(三)市场分析
项目产品(服务)的市场前景预测及风险分析。
(四)合作社成员对申请项目的支持情况
合作社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对申请项目的支持情况。主要包括项目申报、实施方案、筹资方式、收益分配等。
三、项目目标
包括主要产品、生产能力等目标。
种植类项目应说明种植面积、作物种类、产量、季节安排等;
养殖类项目应说明养殖种类,畜禽存栏数、出栏数等(水产项目应说明水产养殖面积、种类、产量、季节安排等);
加工类项目应说明加工产品的种类、产量、产品的特性、季节安排等;
流通类项目应说明贮藏、交易或经营产品的种类、数量、交易额、季节安排等。
若项目为在现有基础上的扩建、改建项目,应说明现有生产能力及新增生产规模。
四、项目建设方案
(一)主要建设内容
1建设地点
详细说明具体建设地点、占地面积、土地来源、社员参与方式,种植、养殖项目应说明每个社员承担的具体种植面积、养殖数量等。
2技术路线(农艺措施)及流程
详细说明产品技术路线(农艺措施)、产品工艺并提供流程图。
3设备购置
详细说明设备清单(名称、型号、数量、价格)。
4设施建设
详细说明生产设施、辅助设施等各类设施任务量(名称、类型、数量、价格等)。
5科技措施
详细说明新品种、新技术(包括新工艺、新材料)的来源,先进性及技术引进、示范方案,技术培训方案 。
6其它措施
(二)主要技术参数
种植类项目包括种植密度、成活率、补栽率、挂果期、盛果期等。
养殖类项目包括配种率、产仔(蛋)数、成活率、死亡率、淘汰率、料肉比等。
加工类项目包括出品率、损耗率等。
流通类项目包括流通环节的损耗率、完好率等。
(三)项目涉及的相关环保措施
1养殖项目污染物处理等措施。
2加工项目废弃物处理等措施。
(四)项目组织与管理
1建设期机构设置及职责
2运营期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3进度安排
4管理措施
分别说明建设阶段和项目竣工投产后的管理措施。
五、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
(一)总投资估算
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及分建设内容的投资估算。
(二)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资金
2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3自筹资金及来源
4银行贷款及筹措
5其它资金
(三)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
1财政补助资金主要支持的环节
2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
(四)自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六、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1项目投入产出情况
合作社自身的产出量、收入、成本、利润等绝对指标。
2成员增收情况
参与项目农户生产环节的增收情况。包括产量、质量、价格变化等情况。
3可分配盈余及分配情况
(二)社会及生态效益
项目建设对当地主导产业发展的影响;
项目辐射周边农户数量及带动增收情况等。
附表:
1财政补助合作社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2投资估算汇总表
2-1设施投资明细表
2-2设备投资明细表
2-3科技措施投资明细表
2-4流动资金测算表
3财政资金使用明细表
4盈余及盈余分配表
4-1经营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测算表
4-2成本费用测算表
附图:
1项目区位示意图
2项目规划或平面布局图
3其它图件
附件:
1合作社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2合作社章程、相关制度及入社成员名单(包括姓名、身份、住址、身份证号、****)
3合作社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申报项目的决议
4自筹资金证明
5项目申报前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土地使用证明(加工及流通设施等用地)或土地租赁、承包协议(种植、养殖项目用地)
7环保部门出具的意见或证明材料(养殖项目、加工项目)
8其它相关材料
一、合作社基本情况
(一)合作社概况
1、合作社成立时间:2009年6月。
2、成员及出资构成:xx县巷子口镇金枫水果专业合作社由154户果农出资创立,出资总额为6348万元,其中谢建强、贺兵秀、彭专等10户各出资1万元以上(详见成员出资明细附件)。
3、收益分配机制:该社《章程》第三条明确规定:合作社收益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的机制分配。该社对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
4、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谢建强,男,现年56岁,汉族,大专学历,从事生产、经营及管理工作长达30多年之久,工作责任心强,诚信度高,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备较强的驾驭和拓展市场能力。多次被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评为农村经济能人。无破产、无银行欠资等不良行为记录,信誉度较高。
5、管理机构设置情况:该社管理机制健全,设有:成员(代表)大会(全体成员组成),是该社最高权利机构;常设机构有:理事会11人(设理事长1名)、监事会3人(设监事长1人)和经营管理层,简称“两会一层”;经营管理层设:办公室、生产技术部、市场营销部、质量监测部、财务管理部,简称“四部一室”。
6、办公条件及工作人员情况:办公地点设金枫园村部,建筑面积480平米。主要工作人员32人,谢建强任法定代表人,何阳任理事长、李延召任监事长、刘立新、刘分明任监事。其他经营管理人员27人。
7、财务管理等制度建设情况:该合作社财务管理机制健全,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接受监事会监督。按照“财务分开、民主监督”管理原则,实行“资产五分开、审批一支笔”,做到账实相符、往来明晰、价格公开、分配公正、管理透明。
(二)运营状况
1、主业发展情况
合作社负责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和同类生产经营者生产的水果产品,开展成员所需的运输、贮藏、加工、包装等服务,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水果种植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年产能力3000吨,年产值1208万元,提高农民人均年纯收460元。
2、项目申报前一年度合作社的财务及分配情况
截止2009年末,合作社资产总额425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701万元,固定资产23251万元,农业资产11616万元;负债11208万元,所有者权益3136万元。全年实现经营收入120826万元,支出1033万元,年利润11729万元,净资产收益率为374%,总投资报酬率2755%,资产负债率为2633 %。
(三)以前年度各类财政资金对合作社的扶持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以前年度未争取财政扶持资金。
二、项目立项背景
(一)必要性分析
1、是落实国家政策及行业规划的需要
扶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是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具体体现。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第20条明确指出:“要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对服务能力强、民主管理好的合作社给予补助……扶持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建立农业产业化示范区。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和专业示范村镇建设”。为贯彻和落实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带动农民致富的精神和有关部委行业发展规划、调农业产业结构,xx县委、县政府把水果产业列为宁乡第四大产业,在政策上倾斜,财政上支持,人力、物力等方面加大扶持。巷子口镇党委、镇政府依据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制定了到2014年发展建设万亩优质李基地的目标。
2、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需要
3、是满足消费市场的需要
4、是合作社做强做大、增强市场竞争力的迫切要求
5、是促进社员增收、带动农民经济收入稳定增长的需要
6、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
如组织采购,提供会员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 组织类似生产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会员和产品。
开展会员要求的农产品加工,运输,储存等服务。 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
涉及预许可登记的业务项目,如“种子生产管理”,“物种畜禽生产经营”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批准的经营项目批准。 对于不涉及预许可登记的商业项目,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也可以参考国家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中型或次级批准的业务范围。
扩展资料:
农民合作社的具备条件:
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
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农民专业合作社
以上就是关于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全部的内容,包括: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项目申请书怎么写给个范文瞅瞅!高手来!、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